案件介入公告 | 经营近20年物流园突被指违建,损失或超数百万,山东商户委托律师维权
已被浏览9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3-16
《行政强制法》及《土地管理法》等明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征收补偿等行为,需履行法定告知、送达程序,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对长期经营建筑的处置,应充分考量实际情况与合法权益。
山东的左女士经营的物流园于2007年动工建设,2011年形成规模,占用村集体土地18.5亩,建有3800平方米建筑,硬化面积7533平方米,外租15户商户,一年租金收入就有40余万元,综合评估价437.2万,经营期间依规缴税,当地全村均未办理承包证。
2025年11月,土管部门测量约谈左女士,告知她有拆迁但对于物流是否违建只字未提。12月,街道给出90余万元补偿,并说如果不签字就强拆,左女士并没有妥协;2026年1月街道又提出128万元补偿,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2026年1月22日,区管委会作出处罚决定书,认定物流园区非法占地,并称左女士收到事先告知书且放弃申辩听证权利,令左女士困惑的是,她从来没有收到过什么告知书,更不清楚告知书中的内容是什么,街道办的做法严重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如今,物流园因相关部门介入无法正常经营,租户大量流失。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左女士联系到了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希望得到律师专业的法律支持。
左女士对律师说,她不认可违建认定,希望争取继续经营、补办手续或与政府共同开发,若无法实现则要求合理补偿。盛廷律师接受了左女士的委托,后续律师将通过合法途径,核查相关行政行为合法性,固定证据厘清事实,全力协助其维护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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