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集体土地征收需依法发布公告、公示补偿方案,补偿款的发放与分配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村集体及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合法财产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违规分配征地补偿款。
河北某村三组的村民们的土地在2009年,被某企业以每亩每年700元的价格租赁,租期为22年,其中包含26亩组集体机动地、11亩村民各家各户的承包地。2024年,村民们得知案涉机动地已被征收,且补偿款早已下拨,但具体去向却无从知晓;同时他们还听说各家各户承包地的补偿款已完成分配,却发现同一批次被征收的部分村民承包地,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远高于他们的补偿。
村民们担心,部分村民所得的高额补偿,是从26亩集体机动地的补偿款中违规支出的。按照该村民小组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惯例,无论是村民承包地还是集体机动地的补偿款,均由全体组民平均分配,而此次征收不仅全程未见到任何征地公告、补偿方案等法定文件,补偿款去向不明、补偿标准也存在明显差异,村民们认为此次土地征收及补偿款处置行为特别不合理。
村民们为查明征地及补偿款的真实情况,维护全体组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决定委托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介入维权。盛廷律师听完村民的情况描述后认为,本案核心是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及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分配问题,案涉土地征收未履行法定公告程序,补偿款去向不明、补偿标准不一,相关事实与征收补偿的法定程序均有待进一步核查厘清。
盛廷律师已正式接受村民的委托,正在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全面核查案涉土地的征收程序合法性,调查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分配及具体去向。全力协助村民小组成员维护其合法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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