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没有任何征收公告,土地就被征收走了?法律的“明文规定”与实践的“暗箱操作”
已被浏览19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4-09
集体土地征收绝不能 “暗箱操作”,《土地管理法》为其划定了明确的法定红线:必须以公开透明为前提,先核发合法征地批文,再向社会发布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需充分吸纳被征收人意见并公示生效;补偿标准更是坚守 “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的核心准则,足额核算土地、附着物等各项补偿费用,唯有在签订合法有效的补偿安置协议后,征收行为方可依法推进。
浙江省某村村民吴先生的遭遇却与上述法律要求背道而驰。吴先生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证,其承包地被纳入征收范围,但整个征收过程中,他从未见过任何征地批文、征收公告或补偿安置方案等法定文件,也未与征收部门达成任何补偿共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因认为补偿标准严重不合理,吴先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先后经历两项行政案件的抗诉程序、民事案件二审判决,以及刑事案件向检察院的申诉程序,然而合法诉求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过初步分析后认为,征收方的行为涉嫌多项违法:一是未依法公示征地批文、补偿方案等核心文件,直接剥夺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程序严重瑕疵;二是在未与当事人达成补偿协议、未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推进征收,违背 “先补偿后征收” 的法定原则;三是补偿标准未充分体现公平合理,未能保障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为争取合理补偿,吴先生正式委托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维权。后续,律师将基于已有的法律程序基础,通过专业协商谈判、法律程序核查等方式,厘清征收行为合法性及补偿依据,助力吴先生依法维护其合法土地权益。

如果您有征地拆迁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解决:
--------《《《《点击一对一咨询解答》》》》--------
盛廷律师事务所官方联 系电话:400-0083455(征地拆迁等法律问题解答)
最新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