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祖传的宅基地遇征收,补偿仅5万且无产权调换?陕西村民委托律师维权
已被浏览11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4-09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征收需公示补偿方案,保障知情权与选择权,补偿应遵循“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原则,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等方式。
陕西省某村村民盛女士一家的遭遇违背上述要求。其房屋为1983年在继承的宅基地上所建,占地1.5亩,含80平方米砖木房、院子及数十年的柏树。2022年加固花费3万元,之后房屋还用于出租。2025年5月,因“750千伏输变电工程”需建输电塔,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方提供2022年版补偿方案,仅同意货币补偿,初步协商补偿约20万元,后评估报告仅作价5万多元。盛女士申请复核后,未收到二次评估结果,7月,盛女士突然收到限期7日签约的拆除补偿告知书,这一行为,让盛女士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进而与盛廷律师取得联系。
盛廷律师结合盛女士的描述分析认为,征收方可能存在多重违法:一是补偿标准过低,与市场价差距大;二是剥夺产权调换选择权;三是复核程序未落实,程序违法;四是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未全面补偿。
为争取合理补偿(货币或产权调换均可),盛女士一家委托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维权。接受委托后,律师将通过信息公开、核查程序等法律途径,助力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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