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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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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承包地被村委会擅自出租建厂,截留租金长达十余年,山东两户村民选择依法维权
已被浏览11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4-10
关键词 介入公告

农民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流转、侵占村民承包地,不得违规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更不得截留、克扣土地租金及补偿款,侵害村民财产权益。

 

山东某村的两户村民在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依法取得承包了村里几块地,两户都有土地承包合同。2014年,村委会在未与村民签订任何流转协议、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村里约15亩(含两户2.11亩)的承包地出租给他人用于建设工厂,租期长达50年,租金是一亩地给八万块钱,但这个钱村里并没有给他们平分,而是留在了村委会账户上。


经村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知,这些土地已被违规转为建设用地,但他们没有看到有任何批复文件。看到村民们开始通过法律手段调查村里,村委会才被迫支付 11了年的租金,但是对于土地被擅自转用、长期侵占的问题村里却没有提出过任何解决方案。两户村民担心二轮承包到期后无法延包,法律让他们看到了希望,于是与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

 

盛廷律师听取案情后认为,村委会擅自流转承包地、截留租金、违规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在程序与实体均存在疑似的违法点,这样的行为是对村民的承包经营权遭受持续侵害。


两户村民认可盛廷律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经过商议,决定共同委托盛廷律师维权。后续律师将全面核查土地流转、转用审批手续,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违法、追回租金、争取合理补偿或返还土地,全力维护两户村民的合法土地权益。

盛廷律所咨询联系方式400-008345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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