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内蒙古土地纠纷案:七百多亩集体土地被层层转包,补偿款全归外人?
已被浏览17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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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公告
法律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得买卖,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征收补偿款应归被征地农民所有。然而,内蒙古某村的744亩土地,却在几十年间被多次转包、抵押、征收,村民们至今未拿到一分钱补偿。
据村民们反映,1996年起,该村土地先后被镇政府、郝某、李某等人层层转包。2010年,李某与村民签订《承包土地补充协议》,一次性支付250万元,取得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并约定征收补偿款全部归其所有。村民认为,这份协议名为承包,实为卖地,严重违法。
更令村民愤怒的是,2006年某公司征收了其中168亩土地,征收方竟直接与李某签订补偿协议,村民分文未得。剩余土地除部分用于设施建设外,仍由李某耕种。村民们从未见过征地批文或补偿方案,合法权益严重受损。
为此,村民要求解除或确认该协议无效,愿意退还250万元,并希望重新按租赁或经营权流转方式签订合法协议。为了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他们找到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盛廷律师初步分析认为,本案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长期使用权”条款涉嫌变相买卖集体土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二是征收补偿款依法应归村集体所有,李某无权独占;三是征收程序是否存在未批先征、未依法公告等疑似违法情形。
在充分了解代理风险后,村民认可律师的分析,决定正式委托盛廷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此案。目前,律师已启动法律程序,将全面核查土地权属、流转合同合法性及征收审批文件,全力为村民争取应得的土地权益和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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