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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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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住了几十年的宅基地被说违建,拿老证确权还被拒绝?河北村民委托盛廷律师讨公道
已被浏览27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5-29

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确权登记工作,不得随意将群众长期使用的宅基地及附属物认定为违法建筑


河北某地的孙女士在村内拥有一处合法的宅基地,持有上世纪50年代的房屋所有权证,其中一部分平已经在1996年土地证中确权,剩余的土地也由家庭长期使用,建有围墙、种植作物,实际使用已达数十年。


2014年当地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时,剩余土地没有被予以登记。2025年孙女士在院内搭建彩钢棚,被邻居举报后,镇政府启动违建调查程序,告知她可以补办手续但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孙女士持50年代老房产证到国土部门调档申请确权,却被告知老证不被认可,镇政府也以地块有争议为由拒绝办理确权。


孙女士多次沟通无果,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宅基地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盛廷律师初步分析认为,上世纪50年代房屋所有权证、1996年土地证均属于合法权属凭证,行政机关不予认可缺乏法律依据;案涉宅基地由孙女士家庭长期使用,符合确权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登记,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登;彩钢棚搭建在自家合法使用的宅基地范围内,是否属于违建应当结合历史成因、实际使用情况综合认定,不能直接一刀切定性。


在充分了解代理风险后,孙女士认可律师的专业分析,正式委托盛廷律师团队全权代理本案。目前相关法律程序已启动,律师将全面核查宅基地确权流程、违建调查的合法性,依法为孙女士争取合法的宅基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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