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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某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案:货币补偿金额很低、安置房很远,该咋办?介入
已被浏览1145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0-05-20

2020年5月13日

介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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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3日,盛廷拆迁律师团队接受福建省某市吴先生棚户区拆迁维权案。


吴先生是福建省某市某村某组村民,拥有宅基地上房屋200平米,并于2001年翻建,有宅基地证、老房子的准建证。


早在2013年,当地作出了征地批复,因棚户区改造要进行征地拆迁。但直到2017年,当地相关部门开始对房屋进行测量评估时,吴先生在内的村民才知道有这个征地批复。


据吴先生讲述,拆迁的补偿方式虽然有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可以选择,但不仅货币补偿金额很低,置换的安置房价值也不高,而且房屋还在很远的地方。


吴先生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无法保障自己今后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为此,吴先生找到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盛廷律师以合法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目前,盛廷拆迁律师团已承办此案件,我们将会以丰富的诉讼经验,为当事人合法维权,争取合理的补偿!


如该地区有其他被拆迁人有法律问题咨询律师,可致电盛廷律所010—86395993,律所会安排该地区案件负责人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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