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认为我的老宅被纳入了棚户区的改造范围,不允许我重新修建。但该公告中关于征收范围以及四至并不明确,无法判断我的宅基地是否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因此我想委托贵所,帮我维权。”甘肃陇南的村民唐先生在与盛廷律师视频沟通时如是说。
唐先生是甘肃省陇南市某村的村民,父辈修建的房屋在08年汶川地震时受损成为危房。
祸不单行,2020年的洪灾,令他的房屋再次受损,随时有倒塌的可能。尽管唐先生在首次房屋受损时就已申请危房改造,但政府部门始终未获得批准。
危房改造不成,唐先生就想着自己重新建设房屋。但是政府又以该房屋毗邻城市规划区为由对他进行了阻拦。
此后不久,唐先生收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作出土地征收批复,随后区人民政府也作出了棚户区改造公告。这下,不允许唐先生重建房的理由似乎更加“充分”了。
可对唐先生来说,这么做有损他的合法权益。唐先生也没有坐以待毙,此前,他也申请了信息公开,得到了棚户区改造征收的相关文件。毕竟唐先生不是经验丰富的法律人士,拿到文件之后的唐先生等人却不知道接下来应当如何应对了。
最后,经过多方对比考察,他们最终决定委托盛廷律师,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儿。
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承接此案,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其制定法律服务方案,将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普法贴士】
危房改造的审批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村级评议
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三)镇级审核
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四)县级批准
县级政府对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
(五)市级备案
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组织实施
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七)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八)补助方式
经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镇上将完善危房改造户的的档案资料,按照县级标准,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所留卡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