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生等人是江苏省淮安市某村的村民,拥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但最近,他们承包地上被盖了厂房。
原来,在2007年的时候,他们和村委会约定:将自家承包的土地交给村委会统一经营管理,用于盘活集体经济。
但到了2022年初,他们却发现原本属于他们的承包地被人以招商引资的方式多次转买、转卖从中牟利。
在未对土地上的项目进行公示,未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村委会于2021至2022年在该土地上建造了大量房子,将原来的良田彻底破坏。
戴先生等人虽然不太懂法律,但是凭借直觉,他也怀疑过“原本该种地的,好端端怎么能盖了楼,这合法吗?”
为了解决心中的疑惑,他们通过视频会见的方式联系上了盛廷律师,他们希望盛廷律师能够根据案件事实分析出来一个初步的思路,以便他们判断是否有维权的必要。
律师在沟通中得知,现在戴先生等人的补偿一亩还不到一千元,而这个价格,还是涨了一次后的价格,在没经历涨价之前,戴先生等人一亩地的补偿只有五百块左右。
戴先生回忆说:当地村民种植为生,2007年的时候,每亩地的纯收益可能也就六七百元,不少农民过的是“贷款——种地——卖粮——还贷”的生活。村委会统一管理后,才让他们的生活稳定下来,那时的他们觉得和村委会的约定是明智之举。
可他们现在最为担心的是,土地会不会就此变成了别人的了。
尽管有证件,但毕竟土地实实在在被别人占用着……盛廷律师已经接受王先生的委托,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王先生制定合适的承办方案,尽职尽责维护王先生合法权益。
【盛廷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