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公告 | 即将收到“最后通牒”?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收到这个就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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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4-06
关键词
房屋征收
和集体土地征收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而每个省份根据这份条例制定了地方具体的实施办法。因此,在国有土地征收中征收流程和征收程序相对统一,如果被征收人收到了《征收补偿决定》,就一定要当心了。
我们的委托人是武汉某小区旧城改建项目的被征收人,2021年11月,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初步调查结果公告,在公告中明确征收的相关事宜。2022年9月16日,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
随后,当地街道办委托了评估机构对委托人的房屋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分户评估报告。但是委托人因为对评估公司的选定、评估的程序、评估的标准和评估报告的完整性皆持有异议,对评估结果不予认可。
2023年2月,征收方对评估结果进行了公告,之后,委托人便收到了一份《通知》,通知明确表示,如果委托人与街道办迟迟无法就征收补偿达成一致,签约期满将会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征收补偿决定》可以说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最后通牒,说白了就是被拆迁人如果收到了补偿决定,若还不及时行使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面临的很可能是合法的强拆。
也正因此,委托人意识到了形势的严峻性,便与盛廷律师取得联系。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接受委托,将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合适承办方案,尽职尽责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