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整治项目让山东滨州的付女士面临棘手的问题。最令她感到不安的是,在没看到任何征收文件的前提下,征收方给的补偿金额远远低于市场价格,还在他们不愿就范之际,放狠话扬言要强拆他们的房屋。为此,付女士等人紧急联系到了盛廷律师。
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是常见现象。在此背景下,征地补偿问题引发的争议更是司空见惯,可老百姓想要的无外乎就是“公平”二字,这样简单的诉求怎么都如此难以实现。
为什么一个本该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公共项目,却偏偏要以牺牲部分居民财产权利为代价?这一补偿标准的制定依据到底是什么?
据付女士等人说,他们周边的商品房价格每平米在6000-9000元不等,可征收方谈来谈去也只愿意给他们每平米1410元,他们的房屋都是国有土地上的合法房屋,付女士是从产权交易拍卖中心拍卖取得的;与她一同咨询的崔先生的房屋则是他和村委会订立合同后购买了宅基地进行建房。
崔先生则说,虽然房产证上面写的是集体土地,但土地可能已经变更了,只是当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以证上没有变更。
没有征收文件,补偿金额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此次征收存在诸多疑点。盛廷律师针对付女士等人的现状结合现行法律进行了分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公共利益确需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由县市一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且依法公告。在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才可以由市、县一级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之后在申请法院司法强拆。
由此,征收方以“强拆”相要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如果真的强拆了付女士等人的房屋,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应有的责任。
在盛廷律师承办过的大量征收拆迁的案件中,不难看出过低补偿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由于政策与法规执行不严格,有的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有的则是因为评估机构的选定以及评估的方法和标准问题导致评估结果远低于市场价……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最重要就是判断补偿的标准是否与市场价值相符,是否能否做到公正合理。如果对方没有做到,那就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看能否有提升补偿的空间。
目前,基于对盛廷律师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信任,付女士已经委托盛廷律师承接此案,她希望能够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实现公平合理的补偿结果,同时也为其他面临类似问题的人提供一个积极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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