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村民张先生家里的老宅基地位于滑坡地区,为保障村民的安全,镇政府同意让张先生自行找地建房搬迁。
2013年,张先生与同村人购买了一处土地并签有合同,约定由张先生来使用该处土地,之后村委会也出具建房证明,同意张先生在此处重新盖房,村委会以及镇政府都盖了章。
2015年,张先生等人在案涉土地动工建房,占地面积大约400多平米,建设的房屋面积约为1000平米。2023年1月,村委会再次针对该房屋出具了相关证明。
建房经过村里和镇里的双重认可,并且村委会还又上了“双保险”,安心居住的张先生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的房屋被认定成违建,而之所以会被认定成违建,“罪魁祸首”就是村里即将面临的修路。据张先生说,2024年5月,乡政府已经对他作出了《违法建筑处置事先告知书》。
“违法建筑”一般是指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或者《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没有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虽然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是没有按照其要求建设的房屋。为了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因此法律不仅严格限制了违建的认定程序,并且在司法审理中,法院也对于一刀切式认定“违建”的方式持审慎态度,以最大限度杜绝“拆违代拆迁”这一现象。
但为了降低拆迁成本,加速拆迁进度,行政机关往往会抓住宅基地和房屋存在的小瑕疵,草率地认定房屋违建后将房屋强拆,这也让很多不懂法的老百姓最终受到不公对待。如果放任不管,被征收人很可能处于被动地位,很难拿到合理的补偿。
想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张先生决定委托盛廷律师介入案件,盛廷律师将会帮助当事人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根据案件的需求,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并在适当的时候协助当事人与对方进行和解协商,确保张先生的合法权益得以最大限度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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