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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荣誉】人民日报聚焦"住宅楼里办民宿"乱象,盛廷律所主任毕文强受邀解读"住改商"法律边界
已被浏览33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6/10/12

10月12日,《人民日报》刊发深度报道《住宅楼里办民宿,该怎么管》,聚焦文旅业蓬勃发展背景下,部分住宅楼内经营性民宿、网约房未经合法审批即通过网络平台对外招租,引发噪声扰民、违规改建、消防隐患等一系列问题,居民反映后却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报道刊发后引发广泛关注,浏览量已超过250万。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毕文强接受人民日报采访,围绕"住改商"的法律定性、业主权利平衡、部门监管权责等核心问题发表专业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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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威媒体聚焦:住宅楼里的"隐形旅馆"


该报道从多位读者的真实遭遇切入,勾勒出这一民生痛点的全貌。


人民日报采访报道.png


山西晋城刘先生所在小区,有住户将住宅私自改造为无证民宿、网约房,外来游客频繁进出,深夜喧哗吵闹,带来治安隐患;安徽合肥张女士的邻居把住房改成可网上预订的民宿,配备麻将机、桌游,没有任何隔音措施,半夜麻将声不停;陕西西安纪先生楼上住户擅自将成套住宅分割成4套独立房间、新增4个独立卫生间,导致其家中屋顶反复渗水、墙体发黑、衣柜霉变;江苏南京一位网友反映,有住户将一套住宅隔成6至10个小隔间,甚至凿穿两套独立住宅的分户防火隔墙,原有配电难以承载多台大功率电器,电气火灾风险陡增。


报道指出,除小区安宁受影响外,违规改建、"住改商"审批缺位、群众维权路径不畅等问题,同样困扰着众多业主。


二、法律关系并不复杂:毕文强主任的三层解读


针对这一社会热点,毕文强主任给出了清晰的法律分析框架。


第一层:定性清晰。


"利用住宅楼空置房间开办民宿,属于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住改商'问题,法律关系明确。"毕文强认为,此类问题在定性上并不复杂,首先需要看"住改商"的业主是否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其次,如果合法经营,是否遵守环境、交通、公共秩序等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层: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是核心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也就是说,"住改商"首先需要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


第三层:"一致同意"实为双赢之举。


毕文强表示,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实际上是平衡经营者与周边住户的权利,既是对周边住户的权益保障,也是对经营者的一种保护。"一旦业主都同意了,也就意味着经营者的合法经营行为得到了支持。"


然而报道调查发现,现实中很多民宿并未遵守这一规定,相关部门也未严格落实执行。广西桂林、上海黄浦等地群众反映的案例中,即便已确认业主未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相关部门的处理仍停留在"由业主自行诉讼解决"层面。


三、执法为何"失灵":权责分散与依据缺位


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住宅楼内民宿的监管权责被拆分到多个部门:公安机关主要依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对短租房开展治安层面的管理,无证经营的违规行为则归市场监管部门受理。这导致同一类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法律适用标准存在明显差异,直接造成群众维权时找不到清晰明确的路径。


对此,毕文强主任特别提到,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9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已作出明确安排:文化和旅游部牵头负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统筹、协调;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区域旅游市场监管统筹协调;同时要求"稳步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检查和执法协作""发现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问题线索,及时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民宿作为旅游市场的一部分,应据此明确相关负责部门。


报道中,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张力、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授章艺等专家,以及全国首部省级民宿专项地方性法规《湖南省民宿条例》,也从前置登记备案制度、行业标准界定、地方立法实践等维度提出了治理路径,与毕文强主任的观点形成呼应,共同指向一个方向:从原则性规范走向准入、经营、平台与部门协同的全链条治理。


四、从"住改商"到物权保护:盛廷的专业底色


"住改商"纠纷的内核,是物权边界的划定与业主共有权益的保护,这也正是毕文强主任与盛廷律所长期深耕的专业领域。


毕文强现任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长期专注于物权法、不动产法律实务研究。盛廷律所自2007年成立以来,聚焦土地征收、物权保护等法律细分领域,截至2023年3月,服务当事人超10000名,承办的专业类案件被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已超10000件,形成了标准化、精细化服务体系。


在物权争议这类涉及多方主体、权利义务交织的领域,单一法条的适用往往不足以解决问题,需要打通行政法、民商法、程序法多个维度。盛廷律所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从案件研判、证据固定、行政沟通到诉讼救济的全链条能力,并持续通过"盛在智享""盛算"等数字化工具,把个案经验沉淀为可复用的标准化服务能力。


此次毕文强主任受邀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既是权威媒体对盛廷律所专业水平的认可,也是律所参与公共议题讨论、输出专业价值的一次实践。当"住宅楼里办民宿该怎么管"成为社会关注的民生痛点时,律师的声音,正是把法律规定转化为治理共识的重要一环。


未来,盛廷律所将继续立足物权与不动产财产权益保护法律实务,以专业能力回应社会关切;也期待与更多关注居住安宁与社区治理的居民、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同行,共同推动法律从纸面走向落地。


五、相关高频问题解答


(一)问:什么是"住改商"?法律上有哪些限制?


答: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这意味着,无论是开办民宿还是其他经营活动,都需要取得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同时还需遵守环保、消防等相关规定。


(二)问:住宅楼内民宿扰民,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答:目前监管权责分散在公安、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牵头负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区域旅游市场监管统筹协调。建议先向物业反映,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


(三)问:邻居擅自将住宅改为民宿,业主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答: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住改商"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如果邻居未经同意擅自开办民宿,业主可先向物业公司反映,要求制止违规行为;也可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举报。若协商和行政途径均无法解决,业主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四)问:民法典第279条中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具体包括哪些人?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通常指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如果能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也属于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因此,在住宅楼内开办民宿,需要取得同栋楼全体业主的一致同意,而非仅征得部分邻居认可。


(五)问:遇到物业纠纷、住改商争议等物权问题,如何联系盛廷律所咨询?


答:盛廷律所在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领域设有专业团队,总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5层。如有物业纠纷、住改商争议、业委会维权等法律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400-008-3455,或访问官网www.shengtinglaw.com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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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19年专业法律服务,代理案件遍布全国,业务领域涉及征地拆迁与行政诉讼、社区物业、婚姻家事、遗产继承、刑事辩护以及数据科技、涉外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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