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被征收人问:“补偿协议签了,政府一直不给钱也不交房,我能告吗?”还有人说:“评估公司给的数字太低,房屋征收评估报告价格不合理,我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该怎么办?”
一、补偿协议签了,政府不履行怎么办?
结论: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明确,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详细解答:
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政府作为协议一方必须按约履行。如果政府到期不支付补偿款、不安置,或者找各种理由推脱,您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政府继续履行协议。
除了要求履行协议本身,还可以主张因逾期履行造成的损失(如逾期支付补偿款的利息损失、过渡费未按时发放等)。
起诉时需注意保留协议原件、沟通记录、催告文件等证据。建议在政府明确拒绝履行或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起诉,避免因长期不主张权利而超过诉讼时效。

二、对评估报告不满意,如何救济?
结论:有复核、鉴定、复议或诉讼三条法定救济路径,需按程序依次进行,每一步都有严格时限。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细化了复核和鉴定的具体程序。
详细解答:
评估报告是补偿决定的核心依据,如果评估价格不合理,直接影响最终补偿数额。法定救济分三步走:
第一步:申请复核评估(收到报告之日起10日内)
被征收人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结果。
第二步: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
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三步:对补偿决定提起复议或诉讼
如果对评估报告及鉴定结果仍不认可,可以在补偿决定作出后,针对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60日内)或提起行政诉讼(6个月内)。法院在审理补偿决定案件时,会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司法审查。
关键提示:三个步骤环环相扣,每一步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错过一步可能丧失后续救济机会。
当然,每个案子细节不一样,具体还得看证据。下面是我们这一周(7月13日-17日)的全国开庭安排,如果您在附近,可以关注同类案件是怎么审理的。
三、盛廷律师本周全国开庭安排(2026.7.13-7.17)
本周,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47位律师将在全国26个省份参加89场庭审。
案件类型:强制拆除、征收补偿决定、行政赔偿、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
覆盖省份: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云南、浙江
以下按省份分组列出(具体时间地点以法院或复议机关公告为准):
安徽省
7月13日 09:00 合肥|撤销通知及行政复议(肥西县人民法院)
7月13日 14:30 合肥|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7月14日 08:45 合肥|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7月15日 09:00 合肥|行政赔偿(肥西县人民法院)
7月16日 15:00 合肥|破坏房屋(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
7月17日 09:00 大兴|行政赔偿(大兴区人民法院)
7月17日 09:00 房山|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7月17日 14:00 朝阳|行政赔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福建省
7月15日 15:30 福州|强拆房屋诉讼一审(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7月17日 09:00 泉州|土地出让(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甘肃省
7月14日 15:00 张掖|履行征收补偿安置职责纠纷(张掖市司法局)
7月17日 09:30 兰州|撤销非法占地查处答复及行政复议(兰州铁路运输法院)
广东省
7月13日 09:00 广州|排除妨害(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7月15日 14:45 广州|撤销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7月16日 10:00 茂名|撤销补偿安置决定(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7月13日 15:30 桂林|不履行安置补偿职责及行政复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7月14日 09:00 北海|强制拆除房屋或设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海南省
7月14日 14:30 海口|行政处罚(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7月15日 09:00 琼海|起诉注销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决定(琼海市人民法院)
7月16日 15:00 万宁|协商谈判(万宁市人民法院)
河北省
7月13日 15:00 保定|行政赔偿(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7月14日 09:00 唐山|强制清理池塘二审发回重审(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7月14日 09:00 唐山|复议改变(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4日 10:00 承德|行政赔偿抗诉面谈(承德市检察院)
7月15日 09:00 邢台|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邢台襄都区人民法院)×2
7月15日 09:30 石家庄|撤销赔偿决定及行政复议(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7月15日 14:30 石家庄|撤销补偿决定(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5日 15:30 廊坊|撤销补偿协议(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
7月13日 09:00 郑州|确认协议无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7月14日 15:30 周口|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7月15日 09:00 开封|强制拆除房屋或设施(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6日 09:00 洛阳|房屋强拆违法(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7月17日 14:00 郑州|阅卷(河南省司法厅)
黑龙江省
7月14日 09:00 大庆|确认合同无效(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
7月13日 09:00 宜昌|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4日 09:00 武汉|房屋征收补偿及行政复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4日 09:00 武汉|征地批复行政复议驳回(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7月14日 09:00 宜昌|确认强拆违法(远安县人民法院)
7月16日 14:30 黄冈|强推诉讼(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7日 09:00 孝感|房屋征收补偿(安陆市人民法院)
湖南省
7月14日 09:30 长沙|强制清理土地(长沙铁路运输法院)
7月15日 14:30 长沙|二审开庭(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6日 15:30 常德|房屋征收补偿(澧县人民法院)
吉林省
7月15日 09:00 长春|撤销补偿决定(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5日 10:30 长春|责令交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
7月13日 13:30 苏州|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7月14日 09:00 南京|协商谈判(南京市溧水区柘塘街道崇贤社区)
7月15日 09:30 扬州|撤销限期拆除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6日 09:00 常州|房屋拆迁纠纷(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辽宁省
7月13日 09:00 沈阳|撤销补偿决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
7月13日 10:00 朝阳|排除妨害纠纷(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5日 09:00 沈阳|征地批复复议听证会(辽宁省人民政府)
7月17日 09:00 大连|行政复议(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7日 09:30 朝阳|履职及行政复议证据交换(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
7月14日 09:00 鄂尔多斯|不履行法定职责(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7月14日 09:30 鄂尔多斯|不予受理复议申请(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5日 09:00 鄂尔多斯|不履行法定职责(查处)(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7月15日 09:30 呼和浩特|征地批复行政复议听证(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处)
7月16日 15:00 包头|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7月17日 09:00 通辽|撤销征地批复(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巴胡塔苏木准巴嘎塔拉嘎查)
宁夏回族自治区
7月16日 09:00 中卫|行政登记(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
7月13日 14:30 枣庄|履职复议(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3
7月14日 09:00 德州|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4日 14:30 泰安|民事确认协议无效(泰山区法院)
7月15日 10:00 淄博|行政赔偿(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7月15日 14:30 德州|解除租赁合同(庆云县人民法院)
山西省
7月13日 16:00 太原|征地批复复议驳回(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7月14日 10:00 运城|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5日 09:00 吕梁|强制清表(孝义市人民检察院)
7月16日 15:00 太原|履职诉讼(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
7月13日 09:00 榆林|协商谈判(张家砭乡人民政府)
7月15日 09:00 铜川|行政复议(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
7月13日 14:15 上海|征收补偿协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7月16日 09:30 上海|房屋征收或征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
7月15日 09:00 内江|强制拆除房屋或设施(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7月15日 14:00 甘孜|不履行法定安置职责(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7月16日 15:00 资阳|撤销安置补偿申请书答复书(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天津市
7月13日 14:30 天津|非法占地二审(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7月14日 09:00 天津|不履行法定职责(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7月16日 15:00 天津|强制拆除房屋及行政复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7月13日 10:30 伊犁|强制拆除房屋或设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云南省
7月17日 09:30 昆明|撤销征收决定(昆明市司法局)
浙江省
7月13日 14:45 杭州|撤销征地批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3日 15:00 宁波|强制拆除房屋(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5日 15:30 丽水|民事房屋主体纠纷(云和县人民法院)
【旁听说明】
具体时间地点以法院或复议机关最终通知为准。
线下旁听请提前联系开庭律师预约。
线上旁听可关注中国庭审公开网。
四、联系我们
补偿协议不履行?评估报告不合理?每一步都有时限,拖延是最大的风险。 立即咨询盛廷专业征拆律师团队,为您量身定制维权方案。
盛廷律师事务所官方联系电话:400-008-3455(征地拆迁等法律问题解答)

如果您有征地拆迁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解决: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19年征地拆迁法律服务经验,代理案件覆盖全国,专业可信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