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有关部门对某个无证建筑出具认定其为违法建筑,并责令限期拆除的文书,普遍存在被拆迁人自己不拆除就被强制拆除的情况。
很多被拆迁人由于相应的法律知识略欠缺,认为被认定为违法的建筑被强制拆除后只能自认倒霉,从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一、违法建筑的认定
首先,作为被拆迁人我们要明确一点,是不是所有无证的房屋建筑都是违法建筑呢?
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违法建筑”的定义,在学术界目前获得普遍认可的一种说法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构造物为违法建筑。在我国,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拆除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这些在我们之前的文章中有过详细的讲述,此处就不再赘述了。
二、违法建筑的一般处理
一般情况下,在对相关建筑作出违法认定后,需要报经相关部门审查后才能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且规划部门应当事先告知被拆迁人相关的事实、依据以及所享有的权利。
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之后,还需要履行
送达执法文书、
审批强制拆除、
制作拆除方案、
实施拆除和验收、
结案归档,
这五个法定程序。所以作为被拆迁人要明确违法建筑不是随意说违法就真的违法的,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认定基本都是不合法的,如果因此给被拆迁人造成了损失,那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三、违法建筑被强拆了的补偿
那么,如果真的依照法定程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了,难道被拆除的房屋就拿不到一分钱了吗?
有些人会说政府应该对于拆除违法建筑进行“赔偿”,首先我们要明确这个概念是错误的,因为已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了,那么政府的拆除行为是合法行政行为,而“赔偿”针对的是违法的行政行为。因此正确的表述应该是拆除违法建筑到底应不应该给予补偿?
第一,整体来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除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在对违法建筑进行拆迁时,即使针对违法建筑不存在补偿,但是独立于违法建筑而存在的建筑物内的财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应当受到保护。所以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不得侵犯被拆迁人相应的合法财产利益,否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在对违法建筑进行拆迁时,要注意区分拆迁补偿款和拆迁补助费。虽然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对于拆除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这仅仅是指被拆迁人无法获得拆迁补偿款,拆迁人仍旧要支付包括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用在内的拆迁补助费用。
总结来说,对于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虽然法律不保护违法建筑的所有权,一般不予补偿,但是也并非一概而论,需要区分多种情况。
对于违法建筑的拆迁仍需要遵循合法程序,若存在着土地使用权、独立物的财产权受到侵害,我们作为被拆迁人,需要了解这些,以便于自身权益在遭遇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