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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约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方面的移送期限?
已被浏览7181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19/11/06
关键词

张某与王某亮因房产纠纷在××市×区法院打官司,2019年4月18日收到一审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因涉案财产数额较大,所以该案件属于重大案件,因此裁定将该案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张某此后多次咨询区法院案件情况,至今为止得到的回答一直是“卷宗在移送”。


如何制约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卷宗


张某不禁要感叹:卷宗是迷路了吗鉴于此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一些行政、民事(因行政在诉讼程序方面可参考民事诉讼法适用,故本文不做行民区分)司法领域,常见的关于管辖方面移送期限的知识点:


模式一:


被告主动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15日内→受诉法院审查15日内同意→移送→接收3日内立案


相关法律:


@《民事诉讼法解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立案机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审判庭。


可见,我国法律对模式一,除了在途的移送过程没有规定期限外,其他的都是有明确规定的。


模式二:

法院主动决定移送管辖:决定→被移送法院审查同意→移送→立案


目前我国立法对模式二没有明确规定期限,仅仅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综上


1、法律之所以对受移送法院的审查期限和移送的在途时间没有规定,是因为案件移送工作并非老百姓想象的那样简单,比如受理法院直接派人将案件交给受移送法院,也不可能是通过社会上的快递公司进行递送,而是要通过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机要文件往来的特殊途径。


所以受理法院决定移送案件后,即便法官抓紧时间把案卷交给本院相关部门办理移送后,也要经过相对较长的时间才能递送到受移送法院,这个过程目前在北京法院之间大约要2、3个月。


2、另外,并非受移送法院收到案件后马上就能开庭审理,还要由受移送法院立案庭将案卷材料转到审判庭并安排审理法官才可以。


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


那么,老百姓遇到案件移送的情况就要像本文的张某一样,遥遥无期地等着吗?


1、如果有管辖权的法院不接受该案件的审理的话,当事人可以前往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投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来审理该案件。


2、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审判人员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审判人员故意拖延移送案件材料,或者接受委托送达后,故意拖延不予送达的,参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所以,即便法律没有做出明确的期限规定,法院也不可以无休止的拖延移送,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分,通过参考《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移送法院的破产审判部门应当自收到移送的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可按照常理判断,一个月左右的审查期限可能是将来的立法趋势。


遇到拆迁,不必慌张,各地拆迁政策不同,且拆迁案件本身复杂,切勿简单套用,建议寻求专业法律的救助,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尚晓娟/审稿人:尚晓娟/编辑: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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