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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建在自己承包的基本农田能强拆吗?你可能被套路了
已被浏览73646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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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猪肉、鸡蛋价格的上涨,

很多人都纷纷进入养殖行业。

然而,在遇到征地拆迁的情况下,

一些地方就会以违建或者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为由,迫使养殖户接受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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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养殖场拆迁有哪些套路呢?


套路一


养殖场未经批准建设是违建,拆除


你的养殖场的厂房没有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属于违法建设,而且没有补偿!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养殖场用地属于“其他土地”中的“设施农用地”。结合《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用途的分类,该类设施农用地属于农用地范畴,也就是说,虽然养殖用地需要畜禽舍等设施建造,但养殖场用地依然属于农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规定:“国家对畜禽养殖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套路二


养殖场占用的是耕地,必须拆除


你的养殖场占用的是耕地,属于违法用地。所以必须要拆除!


那么建养殖场可以占耕地吗?答案也是肯定的。


根据今年最新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目标,结合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支持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需求。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须补划。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鼓励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从国务院发布的上述文件可以看出,养殖场不仅可以使用一般耕地,在特定情况下还可以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


套路三


养殖场污染严重,限期拆除


现在农村都在进行环境大整治,你这养殖场污染太严重,有人举报你,限你一个月内自己拆除!这不是拆迁,没有补偿!


打着环保整治大旗,要求赶紧拆除搬迁,没有补偿+环保拆迁看似大公无私、一身正气。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常常是征收方用于降低拆迁成本的一大利器。


关于环保拆迁,我们首先要知道:


自己的养殖场是否有必要办理诸如环评在内的环保手续;

若有必要而自己又未办理,是否有补正的可能;

即使无法补正,也不一定就会导致强制拆除而得不到补偿;


简言之,环保拆迁≠无补偿。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所以,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需要拆除的,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此外,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为环境整治,经济开发等理由限制或禁止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以环保为“尚方宝剑”肆意拆除养殖场,实际上是违反相关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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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为了实现拆迁的目的,这三大套路还经常会叠加使用,形成套中套,在拆迁时,先是说因为环保需要关停,如果你不听,接着就说你违建,说你违法占地。这些连环套,鲜有养殖场主能够摆脱、应对。


在面临征收困局时,及时咨询律师,运用事实和法律,戳穿拆迁方的违法征收套路,依法维权,争取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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