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采访 INTERVIEW
“小不点儿” 智洁新
盛廷维权代表人物之一
直到今天来到鼋头渚(yuán tóu zhǔ),“小不点儿”智洁新仍然能清晰地指出老房的方位,院子旁边的小溪,自家的一大一小两块菜园,甚至林子里的杨梅、橘子熟了,女儿带同学回来捉螃蟹、钓小龙虾的情形都历历在目。然而,如果不是带着我们来看现场,她是不愿意回来的,因为讲着讲着,她就哭了,这其中自然有对老家的不舍,而更多的是不愿意回忆那段艰辛的维权历程……
鼋头渚上的环境整治
“太湖佳绝处,毕竟在鼋头。”
来无锡必游太湖,游太湖必游鼋头渚。鼋头渚独占太湖最美的一角,向南望,太湖有着海滨的气概;向北望,太湖又有着西湖的明媚风光。在这一片自然山水的景色中辅之以别具匠心的人工点缀,使这里成为观赏太湖最为理想的游览胜地。诗人郭沫若畅游太湖之后,作出了“太湖佳绝处,毕竟在鼋头”的评价。
智洁新一家世居鼋头渚犊山村,过着安逸的小康生活,直到2007年教师节那天,无锡市发改委的一纸“环境整治”批复,打破了他们原来平静的生活。
如歌中所唱,“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但是,在2006年和2007年,太湖接连发生蓝藻事件,并成为当时轰动全国的大新闻,而对无锡的影响更为直接——导致市民无水可饮。之后,无锡市制订了六大应急对策、六大工作机制和九大清源工程、九大治污措施,被称为“6699”行动,以实现“治理太湖、保护水源”的目的。
对于环境整治,包括智洁新在内的村民是支持的,因为这事关数百万无锡人民的生活问题。但是,有两个问题他们必须搞清楚:第一,这块土地是不是进行环境整治?第二,补偿标准到底合理不合理?
村民的疑虑不无道理。
关于是否属于环境整治的问题,村民们发现无锡市政府此前对该地块进行了招商引资,在无锡市滨湖区经济国际化商务网上写着这样的一段话:
项目名称:太湖充山湾风情休闲度假中心;
项目地址:无锡太湖山水城旅游度假区鼋头渚充山村;
项目面积:17.3公顷,
总投资:2500—3700万美元
而相关人员对此的回复是:2003年的时候,有关部门的确打算在拆迁地区建造高档住宅,也在网上发布了相关材料,但“6699”计划之后,无锡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园林整治,已经将原项目撤销,但网上的内容却没有更新。
对于这样的回复,其实村民并没有更多的去掉了解是否属实,只能选择相信。姑且抛开这个问题不论,那么补偿是否合理呢?
以智洁新家为例,他们的房子建筑面积为158.7平米,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方案是南苑新村一套157.62平米的安置房,并且他们还需要支付给无锡市园林局产权调换差价28344元。也就是说,他们的房子少了1平米多,没有了院落、菜园,还要再补交2万多元。
智洁新说:“我们犊山村的家不但处在公园里面,环境优美,而且距离市中心开车只需半个小时,而南苑新村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开车到市中心需要一个小时。”
这样的补偿明显不合理。
“363号文件”能让拆迁合法吗
根据智洁新的说法,当时他们得到的拆迁补偿是每平方米500多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只有大概390元,而周边的商品房已经达到了每平方米8000元。巨大的价格差让村民们难以接受。
然而,这样的补偿标准却是“于法有据”的,所谓的“法”,是2004年12月28日,无锡市政府制定的锡政发【2004】363号《市区集体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智洁新所在村的土地原为集体土地,1982年土地被收归国有,撤销村民小组建制,原有农民转为居民,属征地后撤组转居的情形。而363号文件正是针对这种情形而制定的。
对于该《办法》,村民们并没有有力的反驳理由,他们只是以自己朴素的价值观推理,不能因为这个办法就给他们如此低的补偿。“当时我们地被征收为国有了,但是安置的问题并没有给我们解决,现在要拆了,这个单不能由我们老百姓来买。”这就是他们最真实的想法。
这个文件的核心,用承办律师的话来总结就是,政府选择了对自己最有利、对老百姓最不利的方案:在征收程序选择上,依据的国有土地征收的程序,相对简便,区县级政府就可以决定,而集体土地征收最低也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在补偿标准上,则依据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相对国有土地补偿标准非常低。
然而,拆迁的各种程序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着。2007年12月10日,因拆迁方强行进村评估,发生了大规模的群众与拆迁方对峙事件。
村民看到征收方没有谈判的诚意,于是开始进行上访、到各相关部门反映问题,而这正中征收方下怀。
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那天,部分村民来到了园林局,要求其出具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据村民回忆,“当时,很多村民的头上、胸前、包上都贴了‘还我土地证’的字样,后来被园林局说成是发标语。”
6月14日,犊山村村民维权代表被抓。接着连续几天,很多村民被抓,其中就有智洁新的婆婆,她被拘留5天,被监视居住5天,理由是5月12日到园林局“闹事”。
“小不点儿”的大能量
直到此时,智洁新其实并没有参与维权的任何活动。她家的经济条件比较富足,她也做好了“随大流”的心理准备,如果大家都签字了,她也准备签字算了,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
促使她直接参与维权,并且求助于律师的,正是她婆婆被拘留这件事。
“六十多岁的老人,突然被关起来,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智洁新开始第一次认真思考怎么维权的问题。“不能让老人冲在第一线,这是不负责任的,当时已经有人请律师了,我也在想,这是不是一种好的办法。”
律师能干什么呢?智洁新进行了仔细的思考和分析。
首先,律师的专业性。
这个是他们最为仰仗的,因为老百姓只会根据常识和常理推断,一旦上升到法律层面,面对拆迁方罗列的各种法律法规会难以应对。
其次,律师能给征收方带来一定的压力。
当律师出现后,征收方一定会认真考虑当事人的要求,因为律师背后是国家法律的支持。
但是,在看到、听到关于律师的种种传言后,智洁新对于如何选定一个好律师心里没底。
她当时给好律师立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准是——有底线、有责任心。
她不相信听到的,只相信看到的,以及她自己的判断。
于是,他开始四处打听哪里有关于征地拆迁的案件开庭,到现场旁听,与律师聊天,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她认识了盛廷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毕文强律师,并最终决定委托他们帮助自己打官司。
被强拆的家
尽管律师介入了,智洁新的婆婆也很快被放了出来,关于拆迁的相关信息公开已经在等待回复,但是另外一条线——拆迁方的强拆程序也在稳步推进着:出具评估报告→召开协调会→下达强拆通知书→等待……
这期间,智洁新经历了一段时间痛苦的煎熬。
当时他们村没有拆迁的只剩下10户了,而她是这10户的代表。每次召开会议、商讨重大事项都要到她家,她自然也想到可能成为拆迁方重点“关照”的对象;公公婆婆、其他9户也对强拆很焦虑,这么多年的老房子,一旦强拆了还会得到补偿吗?天天往南京的省高院、北京的最高院跑,会不会遭报复?
然而,焦虑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智洁新决定请律师到无锡来,当场给大家分析一下强拆可能的后果,以及如何有效地应对。其实,她请律师来,既是给大家纾解焦虑,更是给自己一个心理上的安慰。
经过律师的分析与指导,智洁新对强拆有了新的认识,对于强拆的到来也有了心理上的预期与准备。她的焦虑情绪逐渐平息。
律师告诉她,面对强拆,最重要的是取证、留证。
接下来,仍然只能等待……
不出所料,智洁新家成了村里第一家被强拆的。强拆当天,据说去了13辆车,包括救护车,而智洁新和她的家人并没有出现在现场,她委托亲友帮自己拍摄了拆迁现场的照片和录像。
为何没有出现在现场?
智洁新是这样说的:一,她是维权的代表和核心,一旦在现场有过激行为,被控制或者带走,不利于大家日后的维权;二,公婆都上了年纪,万一激动有个三长两短,也没法交代;三,一旦家人看到房子被强拆精神崩溃,签了协议,以前的努力就前功尽弃了。
而且她还十分认真地做了家里人的工作,她根据最朴素的正义认为,自己家的房子被拆了,最坏的结果是至少也有两套房子,能保证最基本的居住需求;为了安抚公公婆婆的焦虑,她还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告诉他们即使不给补房子也有地方住。
2008年11月,房子被强拆后,智洁新走上了依法维权的道路。
立案到底有多难
求助司法救济,第一道关口就是立案。如果案件根本就进入不了法院,谈何救济?而就是这个立案,却成了智洁新维权中最难的一道坎儿。
“刑事案件胜诉难,民事案件执行难,行政案件立案难”,这是当时业内传的一句顺口溜。征地拆迁案件恰好就撞在了“立案难”这个枪口上,因为征地拆迁案件基本都是行政诉讼,俗称的“民告官”。
“民告官”在地方政府眼里,甚至在一些法院眼里,都是“刺儿头”找政府的麻烦,是不服管的“刁民告恶状”。
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所谓的“官民纠纷”就摆在哪里,如果不能通过令人信服的法律途径解决,老百姓可能就会求助上访、甚至极端方式解决。法院不受理其实是一种“鸵鸟心态”,对问题视而不见或者刻意回避,不是解决问题,是掩盖问题,从而酿成更大的隐患。
据承办律师介绍,行政案件立案难,在当时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毕文强律师曾经说,当盛廷律师费尽周折立上案之后,发现很多案件的编号都是当地的001号,也就是当地可能从来就没有过行政案件立案。
为了立案,智洁新在无锡中院立案两次未成,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十余次,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次,最终拿到了最高院的一纸书面文件,要求无锡中院予以立案,而此时距她第一次到法院立案已经过去了一年零一个月,时间是2009年的12月17日,这一天她记得很清楚。
而在200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以解决行政诉讼有案不收、有诉不理的问题。该《意见》要求各级法院不得随意限缩受案范围、违法增设受理条件,依法积极受理新类型行政案件,并加强对行政案件受理工作的监督。其中,特别提出“要坚决清除限制行政诉讼受理的各种‘土政策’,严禁以服务地方中心工作、应对金融危机等为借口,拒绝受理某类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
究竟是智洁新他们的不懈努力推动了最高院出台《意见》,还是最高院出台的《意见》让智洁新他们得以成功立案?这其中的因果关系无从知晓。但是,智洁新相信这与他们的努力分不开。
学习的精神
拿到最高院要求无锡当地受理案件的文件后,智洁新他们找到了无锡中院要求立案。无锡中院指定北塘区人民法院审理智洁新他们的案件。
不过,对于无锡中院的这一做法,和智洁新一起维权的其他人都表示不认可。他们的担心不无道理:如果审理案件的是基层法院,一旦一审判决对他们不利,上诉后到的是无锡中院,这也就意味着案子出不了无锡已经终审了。
到底该不该接受?
智洁新的想法很简单,自己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权利,不能就这样放弃了。而且她咨询律师后得知,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法院是有权进行指定管辖的。
一起被指定管辖的10个案件,只有她接受了。
接着就是等待法院的审判。
这个过程中,智洁新并不是一味地等待,她在认真地做着准备,更准确地说,从决定参与维权开始,她一直在认真地学习。
据承办案件的律师讲述,智洁新经常会出现在征拆案件的庭审现场,不是作为当事人,而是作为旁听者。她每周都会打听周边城市征收拆迁案件的开庭公告,除了无锡当地的征拆案件,她还多次跑到南京、常州等地旁听庭审。不仅仅是她自己,她还带动周围的一批人到各地旁听案件,学习征拆知识。
既然都请了律师了,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地学习?花钱请律师干嘛?
智洁新的想法是,不能事事都要靠律师,律师是在关键问题和自己弄不清楚的时候才用的。“律师不是我一个人的律师,人家要代理很多案子,如果递交立案材料、交诉讼费这种事儿还非得要律师跑一趟,那实在是浪费人力和钱财。特别是像征收拆迁这种案子,都是请的北京的律师,他们跑一趟至少要两天,还要交通住宿支出,其实对律师和对我们都是浪费。”智洁新分析的条条有理。
因此,非关键的维权节点,智洁新都是自己上阵,自己弄不懂的问题马上给律师打电话,律师也都很有耐心地给她解答。
这也在案件代理律师毕文强那里得到了印证,智洁新不仅能够快速掌握法律知识,而且能够快速get到律师说的点,这样的当事人不多。
智洁新也坦言,要不是自己没有文凭,早就去考律师证了。而直到今天,智洁新维权时的资料仍完整保存着,摞起来有一米多高!
输与赢的辩证
在智洁新家房子强拆一案开庭后,等待宣判结果的某一天中午,她接到了主审法官的一个电话 。
“智洁新啊,你的案件结果出来了,你是赢的,但是赢了就一定有你想要的结果吗?”
智洁新询问法官是什么意思,法官对她说:“你是否接受中院和我们法院陪你一起去解决这个问题?”
智洁新欣然答应了法院的调解,她认为自己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问题的,案件的输赢已经不是关键了,得到自己满意的补偿才是关键。
最终,智洁新得到了相当满意的补偿。
对于智洁新的这种心态,直到今天,承办律师仍然很欣赏。
“即使在今天,仍有很多当事人,为了一个胜诉的结果,不接受拆迁方给出的已经相当不错的补偿,就是要讨个说法,人为增加了纠纷解决的难度。事实上,法院宣布你胜诉,到最后拿到补偿,中间仍然要经过无数道关卡,比如申请国家赔偿,最终是否能拿到调解时的数目都不一定。”
很多情况下,当事人可能赢了官司,但是却“输了补偿”;而有的当事人没有拿到所谓的胜诉判决,最终能“赢了补偿”,拿到了自己满意的补偿,包括房子和补偿款。
这就是“小不点儿”的维权故事。她个子不高,看上去瘦瘦弱弱,所以大家都叫他“小不点儿”,但是她有无比强大的心理,有明辨是非的洞察力,有坚持不懈的学习精神,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这些对于维权者来说,每一条都是难能可贵的。“小不点儿”维权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她个人的努力!
跟征拆案件当事人说几句交心话
1、请律师的第一标准是有底线和责任心。
专业度固然重要,但是没有职业底线的律师,即使专业再好也帮你解决不了问题。信口开河、乱承诺的律师千万远离。
2、你请的是律师,不是保姆。
律师是来解决你的专业问题的,不是面面俱到照顾你的生活的,自己的事情一定要自己上心,不要所有的事情都指望律师。
3、配合律师,也要善于学习。
很多当事人打一场官司下来就成为了征拆法律专家,对信息公开、诉讼、调解等法律法规烂熟于心,这种当事人一定会得到好的结果。
4、懂得输与赢的辩证关系。
在诉讼、补偿等问题上要张弛有度,适可而止,见好就收。切勿提出不切实际的补偿要求,漫天要价在如今的法治和舆论环境下基本没有实现的可能。
5、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征收拆迁案件律师介入后,短的可能几天就协商解决了,长的可能10年也不一定结案,这是多重因素造成的,但是作为当事人,自己一定要有好的心态,面临压力要学会纾解,不能自己先崩溃了。
6、最后,要相信你的律师。
既然选择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就要相信律师的专业和付出,律师毕竟有丰富的经验,他们给出的建议一定要好好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