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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继续火!两会关注:2021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
已被浏览90466次 更新时间: 2021/03/05
关键词

2021年3月5日上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发出多项直抵民心的民生承诺。其中“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值得关注。


会上政府工作报告这样说:“政府投资更多向惠及面广的民生项目倾斜,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提升县城公共服务水平。”


2021年将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老旧小区改造难免涉及征地拆迁相关问题,说明拆迁将继续火!2021年如果您所在的老旧小区要改造,那么关于违建和强拆的问题一定要注意。


老旧小区改造会清理违建



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之一,就是纠正过去违法占用公用小区土地建设房屋的违法行为。


清理违法建筑的目的,是为了以使现在的小区业主能够有地方停车、有地方绿化,恢复小区的环境。


所以,有的小区居民就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相关部门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自己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具体过程可能是这样的:


①市城管局立案,向房主发出《询问调查通知书》,让房主到市城管局接受询问;


②市城管局经调查后,向房主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房主在规定日期前自行拆除恢复原状;


③市城管局向房主作出《限期拆除告知书》;


④市城管局向房主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七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这样的房屋之所以会被认定为违建,一般是没有取得规划许可,也不在房产证登记的面积内。


所以对于自己的房屋一定要履行好相应的审批手续,办好证件,避免被认定为违建。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房屋没审批没证件的情况,却不应当被视为违建:历史存留的房屋,建成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至五六十年代。这样的房屋在当时只需要很简单的手续就可以建成,所以不能用现在的法律简单粗暴地将其归为违法建筑。


上述这种情况下,房屋如果被征收,是能获得拆迁补偿安置的。


在老旧小区改造的过程中,如果房主认为自己的房子不是违建,那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市城管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避免房屋真的被强拆;如果房主认为自己获得的补偿不合理,很大可能征收拆迁存在违法,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争取合法合理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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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拆迁可能违法


改造老旧小区工程浩大,不可避免地是会对一些房屋进行征收拆迁,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违法拆迁行为。



老旧小区改造拆迁违法案例


地点:河南郑州某区


起因:老旧小区改造


案情:


2019年11月2日,街道办向某社区业主发出《通知》:“为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需要拆除、清理院内各类违章建筑、构筑物、临时建筑等;望涉及到的业主积极主动配合,并于11月5日之前自行拆除恢复原貌。逾期不整改的,办事处将组织多部门联合依法进行拆除。” 


2019年11月12日,街道办向业主或房主发出《违建拆除通知》:“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需对违法建筑予以拆除,请你处于11月13日下午3点前将自己房屋腾空,届时予以拆除,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 


2019年11月13日,街道办将房屋拆除。房主不服强拆,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观点:


街道办为公共事业的需要,组织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该措施能够有效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及安全,促进城市均衡发展,其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应予以肯定。


但程序合法是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行政机关作出任何行政行为,均应按照相应的法定程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拆除措施时必须要履行公告、催告、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法定程序。


街道办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前,应当履行法定程序。但是被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履行了相应的强制拆除程序,故应确认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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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建、强拆问题不容忽视。这里,所有的小区业主都需要明白:


房屋是不是违建?是一个问题;


违建的认定是不是合法?是一个问题;


即使是违建,拆除违建的程序合不合法?是一个问题。


所以,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别着急,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为,程序合法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征收部门作出任何行政行为(比如拆除违建),都要按照相应的法定程序进行。


拆除违建建筑,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公告、催告及告知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等法定程序,否则就是违法。


 


作者:胡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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