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等原因使得农村集体土地被流转成为普遍现象。在实际的土地流转中就会存在以各种形式的强制流转行为,例如:强行要求承包户在流转土地合同上签字;村委会等人员代替承包户在土地流转合同上签字;更或者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未经村民同意私自将土地流转,后续通过伪造会议记录等材料将其变为合法流转等。
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也要符合法定程序,不能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流转,更不能强制流转。如果出现上述情形,土地被强制流转,大家应该如何应对呢?下面就为大家进行解答:
农村集体土地通常分为村民个人以家庭为单位合法承包的土地,即拥有承包经营权和全体村民共同共有的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
对于村民个人家庭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以及流转对象、方式、期限等。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该互换、转让或者流转无效。
对于全体村民共有的土地,若想流转,该土地作为农村集体资产,其流转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才可进行流转。另需要说明的是,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上述土地流转事宜还需召开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才有效。
若上述土地被强制流转了,我们通常有以下解决办法:
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知,对于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若该土地被强制流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进行解决。
对于村民集体所有土地被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进行强制流转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若村民的土地被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强制流转,通过协商、调解方式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