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被拆迁人打来咨询电话,咨询关于“棚户区改造”的问题,有些被拆迁人觉得拆迁补偿不合理,有的被拆迁人则非常疑惑:“自家的房子明明还很新,为什么一夜之间就被划为棚户区?”
今天,盛廷律师就为大家详细讲解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法律问题,帮助遇到“棚改”的被拆迁人合法维权,最大限度争取合理补偿。
棚户区的概念
我们首先要了解棚户区的概念,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可知,棚户区是指住房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的区域。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个工程项目,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很多被拆迁人疑惑,为什么自家的房屋明明是较新的房屋,却被划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呢?
其实,棚户区改造为的是改善部分居住环境过差的居民的生活水平,但是在全国拆迁的浪潮中,很多地方拆迁部门,把一些新建小区、农村住宅区等列入棚户区改造的范围,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进行拆迁。
所以,这里的棚户区改造则只是一个拆迁项目,并不是指被拆迁人的房屋必须是破旧、居住条件差的房屋。
棚户区改造的拆迁补偿方式,一般来讲,通常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货币补偿
在实践中,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可以参考周边的市场房地产价格及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等。
产权置换
一般来讲,棚户区改造的产权调换补偿即是拆一还一:即拆一平米补偿一平米。考虑安置地点不同,按照地点远近对补偿面积进行酌情增减。
这两种拆迁补偿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
其实,无论什么项目的拆迁,都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按法定的程序审批,按法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再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被征收人一定不要着急签字,应当及时联系拆迁律师介入,争取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