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基本案情
2005-2006年,大连甘井子农工商公司(以下简称“农工商公司”)下属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椒金山街道北棚户区的集体土地被国家征用,获得了国家征地补偿款。时任农工商公司经理的被告人王某,利用协助其政府管理和发放土地补偿款的职务之便,与钟某、刘某等4人多次挪用拆迁款并贪污拆迁款。后5人被法院判决犯职务侵占罪,扣押赃款予以没收,其他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被征收,很多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后,却没有全额或直接没有拿到自己的拆迁款,明明他们的土地被征收了,政府也给了补偿了?但是钱去了哪呢?
拆迁款是国家为了那些失去土地的农民的补偿,是为他们搬离自己居住房屋的安抚,但是这些拆迁款却不明不白的丢失了,成了很多官员发财致富的门路。在他们侵占农民的拆迁款时,他们没有看到的是无数农民失去土地后贫困的生活,他们已经失去土地,却没有拿到应该有的拆迁款。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没有了,钱也没有了,他们的生活没有办法得到保障。
拆迁款被吞的案子有很多,很多农民被骗后因为文化知识不多,也没有维权意识,就这样吃了哑巴亏。那么面对土地补偿款被侵占的局面,农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02涉及的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03律师建议
集体土地征收过后,拆迁款发放到村集体后,因为管理机制存在缺陷 、监督制约没有到位,使得很多人看到了可乘之机,罪恶的双手也伸向了拆迁款。在集体土地征收案件中,被征收人一定要密切关注拆迁过程中安置补偿费用的流向,及时领取自己的拆迁款,不能给予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如果遇到自己的拆迁补偿款被非法侵占了,一定要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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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2日,**万达对面原隶属于**村的提留地:2018p01地块。政府组织拍卖,后被房地产商**以8.06亿元拍走。现今2019年3月5日了,已过去大半年时间,**在此提留地上开发的工程已完成大半,**村的村民却迟迟不见开发款踪影!村民苦苦等钱,村委也不给一个合理的说法。失地农民补偿款也没有给处理,别的村都有给老人办理失地农民补偿,就我们**村没有给办!所以就希望能通过这个平台联系到上级领导,能够给村民一个合理的解释。在此先谢谢领导了!希望上级领导能为角美镇石美村的村民做主! 网友: 您好!您给市长留言反映“石美村提留地拍卖款政府不给村民发放”的问题,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石美村提留地该地块土地出让金为8.06亿元,在扣除相关成本和按规定应计的专项资金后,属石美村分成部分为4.433亿元。 根据石美村集体研究后提交的资金管理及分配方案,一是石美村拟将资金的10%作为教育资金;二是将资金的2%作为困难户补助,并优先用于石美村住房困难补助,该部分剩余资金合并转入养老补助金,用于统筹全村的养老补助;三是将资金的40%存入辖区内银行,产生的利息作为60岁以上老人的养老保障;四是将资金的8%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由村民代表及党员成立理财小组进行规范管理,并通过镇一级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实行定期审计;五是资金的40%用于发放群众征地补助,根据被征用的土地面积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六是需存银行的资金将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本辖区内存款利率最高的银行存储。 感谢您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关注与建议! 政府如此回复,怎么分配至少要公示征得村民同意才可以吧
2019.05.06律师回复:农村集体土地需要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您可以拨打拆迁维权电话010-86395993,或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律师第一时间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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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紫阳县洞河镇前河村村支部书记刘继华关于贪污腐败生活作风问题
2018.09.05律师回复:盛廷专业为被拆迁人维权。如需咨询请留下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