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等了9年,安置房仍无踪影!签了补偿协议为何照样“钱房两空”?
已被浏览15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9-11
关键词
安置补偿
“签了协议,房子拆了,等了又等,安置房却迟迟不见踪影”,武先生一家正在经历这样一场漫长的等待。
2016年,因大雨导致房屋受损,村里组织签订《房屋置换协议》,白纸黑字承诺补偿300平方米楼房和数十万元补偿款。然而近九年过去了,安置房依然没有落实,全家只能在外租房度日。期间虽有过口头承诺、甚至打了借条才拿到的所谓“安慰费”,但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本解决。
协议搬迁类项目中常常以为内协议签订主体不明、协议原件未被留存、安置房源被违规分配等原因导致风险。就如武先生,和投资公司签订协议,协议主体既非村委会也非政府,导致维权对象模糊,协议原件也未被留存,难以举证。
很多老百姓认为“签了协议就稳了”,但事实上,协议内容是否公平、签订主体是否适格、是否实际履行,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岔子。一旦项目停滞、公司失联或资金断裂,被征收人极易陷入“房已拆、地已征、补偿却迟迟不到”的被动局面。
面对这类情况,单纯依靠信访或民事诉讼,往往效果有限。正如盛廷律师在接案分析中指出,此类纠纷需从项目源头入手——通过信息公开、村务公开等方式查明项目合法性、资金流向及安置房分配情况,必要时通过行政诉讼推动政府履行监督职责,以打促谈,实质推动问题解决。
协议搬迁不同于正式征收,缺乏严格的法定程序和保障机制,也正因如此,被征收人更需及早具备证据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保留原件、明确签约主体和违约责任,是避免“签而无效、安置落空”的关键一步。
眼下,武先生一家已委托律师正式启动法律程序。盛廷律师同样期待通过法律的介入,九年的等待能有一个公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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