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承包荒地遭两次征收,近百亩土地被占,补偿被村委会以存在纠纷为由擅自截留
已被浏览9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4-01
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严格保护,通过合法承包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被征收时应依法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补偿款,也不得违规办理土地证侵害承包人合法权益。
内蒙古的裴先生2003年通过招商引资,承包当地2800亩荒地用于植树造林,后经诉讼确认承包合同合法有效。合伙人退出后,裴先生独自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2011年高速公路项目征收其中99亩土地,裴先生未见到任何征收文件,补偿款竟被已退伙的合伙人私自领取,且征地补偿协议并非裴先生本人签署。
2024年水利工程再次征收案涉土地,传闻补偿款近200万元,村委会却以存在纠纷为由,一直拒不发放补偿款。此外,裴先生2004年从镇政府承租土地创办养殖场,办理了5000余平集体土地使用证,2007年被某通讯公司擅自占地,且在2021年发现该地块被违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虽经复议撤销该证,但相关维权问题仍未解决。裴先生就征收补偿、违法占地等问题多次诉讼、复议,至今未拿到应得补偿。
为追回被截留的征收补偿款、维护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养殖场权益,裴先生找到了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盛廷律师听取案情后认为,裴先生依法享有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补偿款应归其所有,被他人领取、村委会暂扣补偿款及违规办证等行为不符合法律对于相关征收补偿的规定。裴先生认可律师专业分析,决定委托盛廷律师介入自己的案件。后续律师将通过法律途径查清征收补偿款流向、追回被侵占补偿、确认土地权属,全力维护裴先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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