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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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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种了三十多年的土地突然因“整户消亡”被村委会收回?面对无地可耕的情况吉林村民选择维权
已被浏览24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4-13
关键词 介入公告

农民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严格保护,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地,违规剥夺村民土地权益,土地台账、权属登记也应清晰一致,严禁擅自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


吉林的刘先生一家合法承包的土地却面临被收回的问题。刘先生家在1997年分地时取得5亩承包地,当时存在两份土地台账,分别登记爷爷奶奶及父母家人信息,全家户口登记在一起,并非单独户头,多年来一直由自家耕种,粮食补贴统一发放。爷爷于2006年去世、奶奶于2019年去世后,村委会以“爷爷奶奶整户消亡”为由,主张收回土地,但刘先生家并未取得土地经营权证,且村、乡两级土地台账登记内容不一致


2022年村委会在无合法依据、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强行将土地收回,并转包给其他村民。刘先生家未签订任何收地或补偿协议,也未见过任何征地、收地公告,认为村委会收回土地的行为严重违法。


为要回被非法收回的承包地,维护自身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刘先生与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听完刘先生描述,律师认为,他的案子存在土地台账混乱、村委会以“整户消亡”为由收回承包地依据不足、收地程序涉嫌违法等问题,刘先生的合法承包经营权疑似遭受侵害。接受委托后,律师将全面核查土地分地台账、户籍信息及收地程序合法性,通过法律途径确认村委会收地行为违法,帮助刘先生要回属于自己的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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