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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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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浙江城镇化建设房屋被征收,补偿安置不合理,浙江村民委托律师争取合法权益
已被浏览5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5-19

新型城镇化建设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必须严格依法推进,征收补偿应当公平合理,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方案应当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禁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变相逼迫群众签约。


浙江某县某街道的赵女士和何先生在当地拥有一栋房屋,持有两个土地证,权属清晰、手续齐全。后因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该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房屋已由征收方组织评估,但赵女士和何先生认为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偏低,无法保障原有居住水平和长远生活需求,至今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面对征收方的持续施压,二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找到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帮助。


盛廷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需要重点关注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补偿安置方案的合法性审查,包括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是否合规、评估时点和评估方法是否正确、补偿项目是否列全、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等;二是征收程序的合法性核实,包括征地批文是否合法有效、公告程序是否到位、补偿方案是否依法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等。


此外,二人提出希望一次性拿到全部补偿款,这也需要在后续协商或法律程序中作为核心诉求提出,避免出现拖欠、分期支付等损害被征收人权益的情形。


在充分知情并认可代理风险后,赵女士和何先生正式委托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此案。目前相关法律程序已经启动,律师团队将全面核查征收项目审批文件、评估报告依据及补偿安置方案的合法性,依法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全力为二人争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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