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公告 | 山东青岛某企业占地征收养殖场和宅基地,却不按法定程序征收,补偿过低!
已被浏览320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09-19
山东省青岛市某村村民魏某在村子里有一处养殖场跟宅基地,2021年,因某鞋业项目占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内。
建筑面积为72平方米的房屋是魏先生从爷爷那里获得的,有宅基地产权证书。与此同时,自己又在宅基地前面建设了一处200平方米的配房。
目前,征收方在没有合法的征收补偿方案的情况下,要强行征收魏先生的房屋跟养殖场。魏先生认为补偿款低于自己的预期,所以没有签署安置补偿协议。魏先生也没有坐等征收方主动提高补偿,当他跟征收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果断报名了盛廷律所的粉丝见面会。
在见面会上,经过律师们的第一轮基本案情构建,让魏先生对自己的案件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第二轮他非常幸运地咨询到了律所的主任律师毕文强,毕律师根据魏先生的基本案情信息,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给出了专业性的指导意见,让魏先生看到了盛廷律师的专业与认真,在咨询完后果断委托了盛廷律师。
目前盛廷已经代理此案,将会根据魏先生的实际情况量身打造维权方案,尽最大的努力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既然魏先生以信任相托,盛廷律师必定会全力以赴。
【盛廷律师普法提示】
最后,盛廷律师告诉大家只有满足以下四点才能够征收集体土地:
(1)征收集体土地必须是由县级以上政府实施。
(2)征收必须是为了公众利益需要。
(3)征收集体土地必须由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其中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4)必须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收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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