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是一个将集体土地转成国有土地的过程。征收集体土地需要给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和安置。广东揭阳某县的詹先生等人的宅基地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转为“国有”,为了拿到土地,房地产公司还将他们告上法庭,一纸传票打乱的詹先生的生活节奏。
詹先生等人是揭阳市某县的村民,世世代代在该村居住。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詹先生等人向村委会申请了原砖厂的土地使用权,并缴纳了相关费用。此后,他们一家人一直在此居住生活,在依法取得的土地上建设了住宅、便利店以及猪舍等设施用于生产经营。
2023年,詹先生突然收到原告是某房地产公司的法院传票。令詹先生感到诧异的是,对方起诉居然要求他们清除地上建筑物,返还土地原状。明明是自己家的宅基地,怎么莫名其妙变成了别人的土地?退一万步讲,就算是收回土地使用权也应该是村委会收回,而不是房地产公司。就在詹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对方撤诉了,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2024年3月,詹先生等人再次收到法院传票,他们又一次被起诉了……在查看了对方的证据后,詹先生等人了解到,早在1993年,原告就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并于1994年,拿到了县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詹先生2021年拿到其他案件的法院判决确认,他们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听说过集体土地转国有,但是没有听说过国有土地转集体土地的。由于案件涉及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一头雾水的詹先生最终找到了盛廷律所。
律师介入后,随即启动相应的取证、复议及诉讼程序,詹先生等人得到一个更令人震惊的消息,他们的土地在近三十年的时间内,经历过法院的司法拍卖,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等程序。但自己的土地明明是集体土地,怎么可能出让和司法拍卖?
盛廷接受委托后,对詹先生等人的疑惑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就詹先生等人遇到的法律困境启动对应的法律程序。如今案件已经取得一定进展,针对后续土地权属的问题,盛廷律师团队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盛廷律师还将继续秉持极致、温暖、协作、创新的法律理念,为詹先生等人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帮助其摆脱 这场突如其来的无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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