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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政府下达房屋征收决定书怎么办?
已被浏览4368次 作者:渠旺鑫 更新时间: 2019/04/01

【问题一】面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决定》应该怎么办?


【盛廷答疑】



【盛廷普法】

首先,给大家明确一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性。《房屋征收决定》是房屋是否能被合法征收拆迁的重要法律依据。这份决定一旦作出,不管您愿不愿意拆迁,相关主管部门即有权依据此决定将房屋所在土地使用权收回并最终拆除房屋。征收决定一般都会在被征收区域进行公示,所以当看到这份决定时,即意味着拆迁进入了倒计时,请务必重视,马上以拍照、录像等形式保留证据,您可能会说自己根本没有看到这份征收决定,但拆迁方可能会提供已经在被拆迁区域张贴公告的照片、录相等,所以一旦要拆迁了,应处处留心,多去征收方处了解情况,以便视情况及时采取法律行动。


其次《房屋征收决定》是什么样?


房屋征收决定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征收范围、屋征收部门、实施单位、期限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结合公布的征收范围,决定被征收人是否有权对征收决定提起复议、诉讼的重要证据,只有在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才是行政相对人,才有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否则会被法院以无诉讼主体资格为由驳回,当然,如果您不在征收范围内,征收人也是无权征收您的房。此外,房内容需要在征收决定中有所体现。

 

  • 如果您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满意,可以按照上面约定的期限签订协议,交付房屋;

  • 如果您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应及时去找征收方沟通。沟通无果,应咨询专业人士,必要时,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 因为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超过期限,再提起将面临被法院驳回的风险,即从程序上失去了通过法律有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一般提起行政复议是六个月,提起行政诉讼是知道或者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


《你问我答话拆迁》是盛廷律所设立的以视频为主要形式的答疑类栏目,立足于解决被拆迁户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疑惑。答疑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针对被拆迁人普遍关心的“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打官司有用吗?拆迁我拖到最后是不是就能提高补偿?”等问题进行解答;另一部分是资深律师针对征收拆迁中涉及的专业性法律问题进行讲解,而且不仅局限于法条的浅显解读,还会针对承办案件过程中的实务技能和经验进行分享。答疑注重实用性、专业性,及时性,从而可以更直观、多样的为被拆迁户答疑解惑,生动普法。政府下达房屋征收决定书后怎么办了解更多如何鉴别《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决定》中的违法点?

编辑:渠清

视频:大眼

审稿:书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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