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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驳回拆迁信访上诉总结,为何成寻衅滋事?没动手有罪吗?
已被浏览2527次 作者:陈伯文 更新时间: 2019/06/17
关键词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突飞猛进,快速的城市化建设导致了房屋拆迁呈现出快速上升的状态。在征收案件中,部分被征收人由于认为补偿不公误以为上访能解决补偿不公的问题,往往有时候前一分钟还是因为拆迁不公平而四处上访的拆迁维权户,后一分钟就成了触犯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那么寻衅滋事罪如何规定?


寻衅滋事没动手有罪吗


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人由于征收补偿纠纷或出于其它维权动机实施的具体行为符合以上情形的,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我们再看一则最高院的案例:


何某是福建省平潭县村民因与县政府拆迁补偿纠纷,2015年1月16日何某同其他几名上访者在联合国开发署门前以“喊冤”的形式进行非正常上访,2015年1月22日何某同其他数十名上访者在联合国开发署门前以“喊口号”的形式进行非正常上访。


最高院驳回拆迁信访上诉总结,为何成寻衅滋事?没动手有罪吗?


何某被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判处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后,何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何某分别向二审法院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均被驳回,后何某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已经规定了信访机关的级别问题和信访场所问题,而何某却到北京市中南海周边地区、北京市朝阳区联合国开发署门前走访,并曾与多人一起在联合国开发署门前哄闹,属于在非信访场所提出信访事项的方式,不属于依法维权,已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原审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并无不当。


从前述案例可以看出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都依法驳回了何某诉求,而何某不仅自己的补偿安置问题没成功解决而且还被法院判决寻衅滋事罪,最后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境地。


为此,盛廷律师给广大被征收人提出如下建议:

1、充分行使征收、补偿相关法律规定中赋予被征收人的相关权利。


2、遇到问题保持冷静,不建议寄希望于通过信访间接解决补偿纠纷问题。


3、如果对征收补偿纠纷感到无从下手,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依法维权。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被征收人在面临补偿纠纷无法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时,被征收人往往采取死磕硬抗的方法与征收部门进行对峙。而律师在帮助被征收人争取权利时,往往运用各种法律手段的组合,找到对策,同时借法律程序的启动保障被征收人获取合法合理的补偿结果。所以还是建议被征收人不要采取非法的信访途径解决自己的补偿问题。

下一篇文章:信访局是干嘛的?拆迁不公信访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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