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还要上诉我们假设一个场景:你家周边的房子都是单价2、3万一平米,恰巧上面要对房子进行拆迁,你家5、600平米的房子只给你补100多万,你会怎么想?
认了?估计家里人没哪个同意;
闹一番?面对拆迁队伍你孤军奋战得不偿失啊;
信访?又费时间又耗精力最终问题依然解决不了;
看来,还是诉讼维权最靠谱。
今天我们说一个发生在山东济南的胜诉案例。
董婆婆一家六口人是济南的老市民,上世纪70年代他们盖有一套90多平米的房子,并持有产权证书,后来随着生活的改善及家庭做生意需要,董婆婆一家人陆续于1995年、2015年、2016年陆续盖了多处房屋,总面积有500多平方米,除了那套住房外,后面几处房屋主要用来做家族生意的仓库使用,日常主要用于堆放产品商标、外包装、成品等。
2017年开始,当地开始对董婆婆家所在地进行拆迁,在此过程中,当地有关机构给董婆婆家的补偿分别是90来万、100多万(主要是后期建设的房屋没有产权证),但被董婆婆一家坚决拒绝,因为当时他们所在区域的房价已经是2、3万一平米。
在多次协商未果、没签署任何补偿协议的情况下,2017年12月6日,当地有关机构组织人员对董婆婆的几处房屋进行强拆,在此期间导致了一些商品的损坏。
强拆期间,董婆婆家人对现场许多场景采用视频、图片的方式进行证据固定。
由于知道自己家人身单力薄,光靠讲道理是拿不回补偿款的,于是董婆婆一家人选择了诉讼维权,于是他们通过寻找,来到盛廷律师事务所委托苗露宁律师解决此纠纷,
是要求判决有关机构强拆违法,
是判处对方赔偿强拆造成的损失。
2018年11月份,济南市中院判处有关机构的强拆行为违法,拿到判决结果后,董婆婆马上提起索赔诉讼。
关于赔偿金额,董婆婆一家算的特别仔细,包括房屋补偿款、物品损失、搬迁补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3100多万元。
面对这个巨额补偿,当地有关机构肯定不会同意,他们拿出诸多证据证明自己补偿没问题,比如他们拿出房产相关手续手续,证明董婆婆家实际住房面积;然后又出示村里的登记手续,证明后面改的房子均为违法建筑,按理讲这些都是不该补偿。
同时,有关部门还表示,董婆婆家生产的商品涉嫌违法生产和销售,已经被立案查处,这些“问题商品”有关部门是不需要赔偿的。
苗律师表示,董婆婆家居住房屋原本有90多平米,后来又陆续盖几套房子,那些房子虽然说手续不齐全,但不能忽略建设时的法制环境,当时房屋建设时无人过问,也一直未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结果拆迁时就说违法建筑且一分不补偿,这种做法很显然不太合理,尤其是1995年董婆婆家建的那套房子有200多平米。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拆迁首先要保障和改善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为要旨,非法强拆造成的损失必须要做出赔偿,按照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形式,能够恢复原状或返还财产的就恢复原状或返还财产,但董婆婆一家的房屋被拆,恢复原貌肯定不现实,那就予以现金赔偿。
最后法院判决,有关机构在判决之日起六十日内,
在当地拆迁安置区赔偿董婆婆一家260平米或相近的房屋一套,
外加临时安置费、物品损失费若干;
若董婆婆选择货币赔偿,有关部门一次性赔偿各种费用共计约420万元。
其实,从这个官司中不难看出,问题的关键点就是在于房产的补偿面积,尤其是董婆婆一家后来建设的那几百平方的房子,由于涉案房屋位于济南市中心,单价不菲,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有关机构就以违法建设为由不予赔偿。
类似的“历史遗留问题”诉讼盛廷律师接触的很多,在这过程中有的老百姓觉得手里没证心里就发慌,被强拆就认了,其实有些属于自己的权益就是这样莫名其妙丢失了,很多时候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建筑物没有证据也不是一定要一拆了之,有时候该有的补偿还是要有的。
只是在遇到这种拆迁时,记得一定要熟悉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会在维权时做到游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