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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通俗解释是什么意思?疫情期间拆迁案件延期起诉吗?
已被浏览4261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0/04/25
关键词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通俗解释是什么?拆迁诉讼可以延期起诉吗?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属不可抗力


先声明一下,拆迁案件是行政案件,不适用诉讼时效,只适用起诉期限。


2020年2月10日,在许多企业关心的因疫情影响造成企业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能正常履行的问题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表示,当前我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既然疫情是不可抗力,那拆迁案件等疫情结束再起诉吧!

不行!非常明确的告诉你,这样不行!


为什么?

下面给您详细解答。


诉讼时效通俗解释是什么意思?疫情期间拆迁案件延期起诉吗?


问题1:拆迁案件是否可以等疫情结束再起诉?


答案:不能,应及时起诉。


拆迁案件大多属于行政诉讼范畴,法律规定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具有“不变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与民事诉讼时效制度不同,在行政案件的立案审查和开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应主动审查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法规定的6个月起诉期限是一个不变的期间。不会因当前的疫情防控而发生中断、中止或延长,不能以疫情防控属于不可抗力作为抗辩理由。除起诉期截止日正好在延长期假期以外。


相关法条: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只有在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才有权对其进行司法审查。超过起诉期限起诉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问题2:关于拆迁案件的诉讼期审查需要注意什么?


答案:根据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起诉期限、起算点、最长保护期限等可分为“全知道”、“知一半”和“全不知”。


诉讼时效通俗解释是什么意思?疫情期间拆迁案件延期起诉吗?


  • “全知道”的情况:即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且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告知起诉期限,此时起诉期限是6个月;起诉期限起算点是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最长保护期限:无;最长保护期限起算点:无。

  • “知一半”的情况:即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但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起诉期限,此时起诉期限是6个月;起诉期限起算点是知道或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最长保护期限:1年;最长保护期限起算点: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

  • “全不知”的情况:即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且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起诉期限。此时起诉期限是6个月;起诉期限起算点是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最长保护期限:20年(不动产案件)、5年(其他案件);最长保护期限起算点: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问题3:疫情当前,拆迁案件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


答案:在当前疫情严峻的情况下,拆迁案件也不能“等”“拖”,必须马上行动起来,否则,你可能就丧失了自己的权利。


考虑到目前特殊时期,盛廷律所为大家提供了“不接触”服务,需要在近期提起诉讼的客户可以通过邮寄立案和网上立案两种方式进行起诉立案。具体操作可以通过我们的热线电话(010-86395993)。


最后,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诉讼亦是如此。法律之所以作出相关起诉期限的规定,就在于敦促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力,避免躺在权利的温床上任性而为。当事人作为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和照料者,如果不去及时、有效的行使权利保护自身权益,那么他人更不可能介入,所以说,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


当下疫情严峻,但是如果起诉期限很紧张,切不可大意,要及时把握最佳救济时间,聘请您信赖的权威律师合力维权,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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