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安徽省肥东县店埠镇的王大爷在武汉工作,因为疫情有好几个月没有回家,而等他回来的时候,不敢相信:自家140平米的2层小楼已经变成了废墟……拆迁办给出的解释却是——误拆???
一、拆迁没谈拢,数月未在家房子竟被拆
据王大爷讲述:
去年春节前后,肥东县店埠镇相关工作人员就曾找过他,说是这块地方要拆迁。
但王大爷要求对方出示拆迁公告,对方却始终没给,于是王大爷一直没同意拆迁。
春节后因爆发疫情,王大爷被滞留在武汉几个月,回来后王大爷发现房子竟然已经被拆了:“拆之前没有通知我,拆之后也没有通知我!到现在我都搞不清是什么人拆的我的房子。”
家里的东西没有搬出,全被破坏。如今王大爷无处可去,只能暂住酒店,为房子被拆的事情讨说法。
二、谁拆的房子?社区和拆迁办两种说法
房子到底是谁拆的?
肥东县店埠镇排头社区的工作人员的说法是,
房子在4月17日这天被拆的,当时发现房子没人住,就以为已经签好了拆迁协议,就让挖掘机给清理了。清理时没人阻止,清理完之后也没有人来找,等到了第二天才发现王大爷家的拆迁协议没有签。
对于社区工作人员的说法,王大爷却表示之前这片区域就剩下他家和隔壁邻居两户,后来邻居签了拆迁协议,他怀疑是故意将他的房子顺势一起拆掉。
而肥东县店埠镇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又有另一个说法。
拆迁办主任表示,事发当天,本来要拆的是王大爷邻居家的房子,因为当时社区书记不在现场,就把王大爷家的房子当成邻居的给拆掉了。拆完之后才知道是王大爷家的房子,索性也将王大爷邻居家的房子给拆了,属于误拆。
三、房子已被拆,补偿依然无法达成一致
拆迁办工作人员表示,既然现在已经误拆了,就按照拆迁补偿方案进行协商,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物品损失,拆迁办也会给予赔偿。
对于误拆的行为,肥东县店埠镇工作人员已经向王大爷道歉,并表示会对误拆一事进一步调查。
话虽如此,但是无家可归的王大爷其实面临着令人心焦的局面:房子已经没了,自己对拆迁办给的补偿和赔偿又根本不满意,双方还是谈不拢。
此时:
对于拆迁方来说,反正房子已经拆除,清场后的相关建设工作可以照常推进,至于王大爷的补偿和赔偿,他们自然不着急了。
而对于王大爷来说,一方面在情感上他无法接受自己的房屋就这样被拆掉,另一方面更无法接受的是:事情已经这样了,自己却还得不到一个能有所安慰的补偿和赔偿。
四、遭遇类似“误拆”“偷拆”,该怎么办?
王大爷的遭遇,令人愤慨和同情。
也让我们看到,虽然现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已经有了一整套严格的法律程序,大部分征收工作都是按照法定程序来,但是“误拆”“偷拆”等现象却依然存在,实践中不乏因为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方通过“误拆”甚至“偷拆”强制拆除他人房屋的情形。
被拆迁人自己能做什么呢?
首先,在早期拆迁补偿协商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自己无法和拆迁方达成一致时,就应当做好最坏的打算——房屋可能被强拆、误拆、偷拆等。
自己要预估到可能出现的这种不利局面,提前做好四方面准备:
心理上:
不要误以为不签订补偿协议,就可以无限期地往下拖,以为拆迁方绝对不敢动自己的房子,坐等着拆迁方让步。实践中,像王大爷这样房屋被违法拆除的情况确实存在。
心态上转变,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上掌握主动权,避免陷入像王大爷这样的被动境地。
证据上:
既然房屋有被违法拆除的可能,被拆迁人事先最需要做的是清点资产,获得价值评估主动权。
把能移动的贵重物品转移,不能或不方便移动的设施、房屋的装修情况、大型装饰物、使用材料情况等都一一做好拍摄记录,最好能列出一个财产清单。一旦房屋被拆除,这就将成为获得赔偿的依据。
政策上,
在做好前述心理和证据上的准备后,就可以进一步地在能力范围内发挥主观能动性,尽量全面地获取相关信息,主动了解清楚拆迁政策。
大多数拆迁部门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实施征拆,各项信息都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等权利。但不可避免有少数地方拆迁部门会剥夺被拆迁人应有的权利。
因此,要积极仔细地去阅读拆迁方下发的各类通知文件,了解拆迁政策信息等,有任何不懂的地方尽可能向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询问,如果感觉信息不全,可以直接要求工作人员提供或出示。
当合情合理的发布公告、出示文件的要求被拆迁方无端拒绝,那么应当警惕,极有可能他们就存在违法之处。这些程序上的违法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引起的效应是后续对被拆迁人房屋财产安全权益的威胁。
时间节点上
对于拆迁方下发文件中的签约、搬迁、限期拆除、复议、起诉等各种时间期限加以留意,千万不能无视这些时间节点。
拆迁方给出的时间节点,往往是他们采取行动的节点,比如到一定期限就拆除房屋等。
这时候,发现拆迁方给出的时间期限不合法不合理,自己又不知道怎么办时,一定要及时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
现在无论是通过网站、搜索引擎还是微信公众号,都能找到很多专业的拆迁律所,这些拆迁律师都会在线上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因为并不是所有被拆迁人面临的情况都需要请律师打官司,部分情况是经过专业拆迁律师的指点,被拆迁人自己就可以有所应对,化险为夷,维护好自身权益。
只有被拆迁人自己不能解决,或者经拆迁律师分析情况紧急,需要律师介入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时,律师才会建议被拆迁人考虑委托律师维权。
撰稿:胡拓颖/审稿:何艳/编辑:马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