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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大火,影响:农村拆迁补偿更有保障!
已被浏览49901次 更新时间: 2021/02/23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哪些精神将对征地拆迁产生影响?


2月21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刚刚发布,农业农村话题热度正高;


2月22日,农业农村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再次强调:“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这一发言让当天百度搜索引擎热榜上多了一个热度达378万的热点: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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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被称为“惠农大礼包”。


因为文件中对农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做了部署和计划:脱贫、作物种子、粮食供给、耕地保护、农机装备、土地承包、宅基地管理、村庄规划、改厕、污水治理、农民养老、医疗、殡葬、农村教育、农村自来水、燃气下乡、农村网络建设、乡村道路建设等等。


可以说,你能想到的农村的大问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几乎都讲到了。上热搜的“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这一条,中央一号文件中是这样写的: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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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要求,早在2020年7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中,就已明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中央一再对这一问题明确表态,强调“村庄撤并”不能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和上楼”,再回想去年引发热议的“合村并居”,这一切会对今年的征地拆迁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在征拆领域的表现,往往是非法征收村民的宅基地和房屋,征收后村民被强制退出宅基地,名义上完成搬迁。


在这个过程当中,很大可能会产生非法拆迁行为,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比如,土地征收没有获得审批,就直接强制要求村民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存在不合法、不合理之处,剥夺了村民对补偿方式的选择权;拆迁补偿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征收方为推进工作,强制拆除村民房屋;村民房屋被认定为违建要拆除,但征收方没按法定程序执行,而是违法强拆等等。


这些违法的强制拆迁行为,直接导致村民财产利益受到损害,该得的安置补偿款得不到,该得的房屋损害赔偿款得不到。很多时候,村民直觉感受到自己吃了亏,但是却无从知道征收部门哪里违了法,进而就更加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的强调,广大网友对“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的热搜,都表明国家和社会对农民居住权益保障的关注。


国家明确表态,国家就是要为广大农民撑腰打气。


即使村民不知道有哪些专项法律法规,不知道征收部门哪里违法,但一定清楚的是,自己是不是自愿搬迁、拆迁。作为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只要知道国家政策支持和保护村民们表达自己的合理意愿,那就有底气在被侵权的时候站出来维权。


为了公共利益实施拆迁建设本是好事,但也要通过合法合理的举措,让村民们自愿接受搬迁。


让村民们自愿,很难吗?不难。


征收工作应当按法定程序规范进行,村民们该有的知情权、选择权、听证权、陈述申辩权等都应保障到位,补偿款合法合理落实到位,安置房质量合格、舒适宜居,让村民们拆迁到新家后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如果拆迁让村民们生活变得更好更幸福,还会有人抗拒吗?拆迁户合理的诉求,只不过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许。


我们相信,在未来拆迁工作的推进中,政府部门的征收拆迁将会更加规范,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应享有的权利将得到更好的保障,简单粗暴、置农民房屋财产权益于不顾的违法强拆、暴力拆迁将会减少,权益遭受侵害的农民将有更大的底气去依法维护自己在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合法权益。


 


作者:胡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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