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从多个方面进行部署,给农民发出了惠农大礼包!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针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文件提出了以下这些硬举措,涉及农民生产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
设立衔接过渡期
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
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
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
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
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
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
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粮、棉、油、糖、肉等供给安全。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
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
鼓励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饲料,稳定大豆生产,多措并举发展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
打好种业翻身仗
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
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
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
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
到2025年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
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
组织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
农业绿色发展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加强可降解农膜研发推广。
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
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
培育高素质农民,组织参加技能评价、学历教育,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
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村庄规划工作
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
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
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
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
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
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乡村公共基础设施
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
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
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
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
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研发干旱、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
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
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
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
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
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县城。
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
鼓励地方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
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
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
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
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
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推进农村改革
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
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
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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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