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经典案例
classic case
经典案例
classic case
盛廷律所 > 经典案例 > 征拆维权指南
在耕地上建养殖场违法吗?怎样做才能合法?
已被浏览68266次 更新时间: 2021/05/20
关键词 养殖场拆迁

很多农民朋友问盛廷律师:“我就在我家耕地上建了个养殖场,怎么还被认定为违建了呢?”

首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大家知道什么是基本农田,什么是普通耕地吗?


一、基本农田是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不能在基本农田上从事除了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也就是说不能搞养殖业。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从上述法条看,基本农田上禁止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并未提及发展养殖业,但占用基本农田建养殖场,在未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还是不被容许的。

摄图网_501626411_wx_现代农业大棚生菜(企业商用).jpg


二、除了基本农田之外,在普通耕地上建养殖场呢,是否一定违法?


答案是不一定违法。普通的耕地不受《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约束。并且《民法典》规定,可以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养殖场。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中规定:“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

养殖场所占用土地是按设施农用地对待,设施农用地属于农用地,所以不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20-2017)中指出“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须的配套设施用地”。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三、既然不用办理规划许可证,是不是直接建起来养殖场就万事大吉了呢?错!


一般来说,用地协议是需要备案的,具体需要看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用地协议是指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也就是村集体签订的约定用地条件的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自家的地,所有权人也不是自己,所有权人是村集体哦。

用地协议通常包括的内容有: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设施类型和用途、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

用地协议签订后,应当把协议交给乡镇政府备案。有些省份可能不仅需要用地协议,还需要农业设施建设方案、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提交给乡镇政府备案。


评论在耕地上建养殖场违法吗?怎样做才能合法?
最新评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