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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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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明明是集体土地,却要按照国有土地的名义来征收,口头承诺的补偿可信吗?
已被浏览25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7-30
关键词 房屋征收

来自青海的马女士面对122万房屋评估价,却被告知只能选择价值100万的安置房时,背后隐藏的可能是征收方一系列踩踏法律红线的操作。


政府白纸黑字发布公告,以“国有土地”名义征收集体宅基地。马女士房屋所在的村土地性质明确为集体所有,征收方却偷换概念,直接剥夺了集体土地征收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未见征地批文公告,更无补偿方案征求意见。这不仅是程序违法,更是对农民土地权益的彻底漠视。


高达122万的补偿金额,征收方却仅仅以口头告知!既无白纸黑字的正式评估报告,更无详尽的书面补偿方案。一句轻飘飘的“选两套房,剩余22万现金补”,让被征收人陷入维权无据的被动境地。法律明文规定,补偿方案必须公开、透明、可查,口头承诺形同空谈。为此马女士一家忐忑不安,选择委托盛廷律师介入维权。


马女士的处境比较尴尬,早年以亲戚名义购地建房,仅有买卖合同与原房主旧土地证。当征收来临,产权证明的缺失与代持关系的复杂,瞬间成为补偿谈判的致命弱点。宅基地禁止买卖的历史遗留问题,更如悬顶之剑,让权利主张面临困境。


面对征收方可能存在的重重陷阱,律师指出,集体土地必须按照集体土地程序进行征收,而此次征收中面临的依法公告批文、未征求补偿意见,程序严重缺失,征收行为本身即存在违法的风险,这样的方式很可能导致征收方的一系列补偿降低。


目前,盛廷律师已经介入该案,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马女士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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