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土地被学校占用多年未获补偿,全程无公告无协议,四川村民委托盛廷律师维权
已被浏览38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3-24
农村集体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严格保护,单位占用集体土地需依法履行征收或征用程序,发布征地公告、公示补偿安置方案,与土地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支付补偿款,同时保障被占地村民的知情权、协商权和获偿权,任何单位不得无故侵占村民土地且拒不支付补偿。
四川某区的尹女士等村民就遇到了土地被占用却未获任何补偿的问题。尹女士与哥哥、母亲的土地在早年被当地清波学校修建时占用,后续学校又进行了扩建,自土地被占用至今,校方及相关方始终未与村民签订任何补偿协议,也未支付过土地补偿费用,更未为村民落实社保安置相关待遇,村民的合法权益长期受损。
期间村民曾多次为土地补偿事宜奔走主张权利,但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且从土地被占用到学校扩建的全过程中,村民从未见到过任何征地批文、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法定文件,相关方在未与村民协商、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村民土地,村民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认为自身合法的土地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为了依法追回应得的土地补偿款,同时要求相关方落实社保安置待遇,维护自身合法的土地权益,尹女士等村民与北京市盛廷律所取得联系。盛廷律师听完村民的情况描述后认为,集体土地被非法占用后的补偿及社保安置问题是本案的关键。根据村民的描述,土地被占用全程未履行法定的征收、协商程序,未支付补偿也未落实安置,涉嫌违反法律规定。同时,盛廷律师还将介入后的风险以及法律问题悉数告知,村民们认可律师的专业能力及态度,决定委托盛廷律师介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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