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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的房屋位于山东省临泉县文王社区顺河东路李湾村。2017年6月13日临泉县城管执法局以李某的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对李某作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建议李某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处置。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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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系河南省某村村民,在其宅基地上建有楼房一幢。2017年4月18日,某县执法局对徐某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徐某在三日之内自行拆除涉案房屋。徐某不服向某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维持了限期拆除决定。为此,徐某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限期拆除决定及复议维持决定。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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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田某某、范某某向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因不服被告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作出的(2017-025)号《告知书》,[X1] 于2017年7月7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2017年6月7日作出的(2017-025)号《告知书》,...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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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李某名下房屋座落于玉亭镇,属于征收范围内。余干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20日作出干府字(2017)34号余干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李某认为县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存在违法情形,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补偿决定。2021/0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