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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讲:对征收有异议怎么办?申请听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已被浏览70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6/03/24
关键词 征地拆迁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直接决定被征收人可获得的实际征收补偿,与被征收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被征收人在补偿安置方案制定过程中依法享有异议权、听证权,并非被动接受,补偿安置方案需经法定征求意见、听证等程序后最终确定,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参与权。


申请听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盛廷律师事务所普法指南 (1).jpg


协商不成,被征收人应当如何维权?


需要明确的是,被征收人有权在补偿方案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符合法定条件时可启动听证程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异议并申请听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享有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提出异议并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而该权利的行使需遵守法定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法定方式提出,否则将无法启动相应程序。


过期无效!申请听证的时间期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后,会在拟征收范围内发布公告,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告期限不少于三十日。被征收人需及时关注拟征收范围内的公告信息,若对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存在异议,需在公告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将无法启动听证程序。


申请听证的法定方式


被征收人提出异议并申请听证的,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书面申请中需明确载明:自身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异议内容、提出异议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自身针对异议内容的合理诉求,确保申请事项明确、依据充分,便于征收部门核查处理。


申请听证的规范流程


被征收人针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申请听证,需按以下法定步骤推进,确保每一步操作合规有效:


一、提交书面听证申请


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存在异议的被征收人,需在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征收部门提交听证申请,清晰说明申请听证的事实、理由及诉求,完成申请材料提交。


二、准备听证相关举证材料


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组织听证,会向被征收人送达听证通知,通知中会明确听证的时间、地点及需准备的材料。被征收人需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一般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证明、土地实际使用情况证明、补偿标准异议的相关法律依据、评估报告(如有)等,为自身诉求提供充分证据支撑。


三、参加听证会并陈述主张,等待听证结果


被征收人参与听证时,可依法陈述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异议内容、核心诉求,并结合准备的举证材料证明自身观点;同时可听取征收部门对方案的制定说明、其他参与方的意见及相关证据。听证会结束后,被征收人需等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听证情况,作出听证意见处理结果并公示。


听证结果的法定约束力


听证会是被征收人表达合法诉求、参与征收程序的重要法定渠道,听证结果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最终确定具有重要影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结合听证会的意见、事实及法律规定,综合研究并修改完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最终确定正式的补偿安置方案,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盛廷律师普法总结


被征收人的意见是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制定的重要参考,若被征收人对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存在异议,可在法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当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提出异议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如您在征收补偿过程中遇到异议处理或听证程序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深耕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19年,可为您提供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咨询、案件分析、诉讼代理等专业法律服务。律所咨询电话:400-008-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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