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应当给予被征收人相应补偿,然而一些征收方为了自身利益压低补偿数额,这一行为违背法律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造成被征收人的经济损失。那么公平合理的土地征收补偿应该符合什么标准,我们如何判断补偿款是否合理?

一、补偿内容,如何规定?
要判断征地补偿款是否合理,首先需要了解征地补偿的具体内容,明确征收方应当对被征收人的哪些方面进行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由此可知,土地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有责任对所征收的土地支付土地补偿费;对被征收人因为征收土地而产生的安置行为支付安置补助费;对所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支付相应补偿;并支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即合理补偿总额应当不小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社保补贴,这四类费用之和。
二、补偿金额如何判断给少了
要判断征地补偿款是否合理,还需要了解补偿数额计算的相关内容。
1.谁来制定标准?
首先是了解制定计算征收补偿标准的主体,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在制定主体上具有一致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规定: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可见征地补偿的各项具体标准,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制定。
2. 补偿标准是怎么来的?
制定征收补偿标准时需要考哪些因素?以征地补偿中最为常见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为例,征收补偿的计算并非由政府有关主体随意决定,而是需要按照法律要求,结合土地原用途、土地区位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规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盛廷律师总结提示】
土地征收补偿款涉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以及社会保障费这几大方面,并且土地补偿标准也并非随意决定,而是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情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之后的结果。同时,由于土地征收补偿的总数额应当大于或等于这几类费用之和,被征收人则可将应当补偿的各方面数额相加,来预估应当获得的征收补偿数额的总数额,据此判断补偿金额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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