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经典案例
classic case
经典案例
classic case
拆迁律师讲:承包地和房屋被政府排水泄洪淹了,能要补偿吗?盛廷律师结合真实案例说清楚
已被浏览43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6/04/23

最近,有几位村民咨询:“律师,我们县里为了搞工程,故意排水泄洪,把我们的承包地和房子全淹了。现在地里庄稼没了,房子也不能住了,我们能找政府要补偿吗?”


这个问题听起来简单,但法律上的定性非常关键。同样是“被水淹”,不同情况下政府的责任完全不同。今天,盛廷律师就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的真实判例,帮大家把思路彻底理清楚。


政府没把补偿款足额给村集体怎么办?村民该如何维权,最高人民法院这 (3).jpg


一、第一步:先搞清楚政府“排水泄洪”到底是什么性质?


根据盛廷律师检索到的十几份法院判决,政府排水导致村民财产受损,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形。你属于哪一种,直接决定了你能走哪条维权路。


情形一:因水利工程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已启动征收程序


这种情况下,排水泄洪是征地实施的一部分。政府要修水库、河道,必须先依法征收土地。一旦启动了征收,政府就负有法定的“征收补偿安置职责”。


真实案例:(2023)豫0326行初00091号 前坪水库移民工程案


河南汝阳的张某,家里的宅基地、房屋和承包地都被纳入了“前坪水库移民工程”的征收范围。可是,政府把他的房子强拆了,补偿款却一直没给。他向县政府提交了《安置补偿申请书》,县政府却把申请转交给乡政府,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张某起诉后,法院查明:他的宅基地和承包地确实在征收范围内,征收公告也发了。法院认为,汝阳县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依法负有对原告被征收土地及房屋进行安置补偿的法定职责。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即使双方没达成补偿协议,县政府也应当依法作出安置补偿决定,不能以“正在协商”或“已下放给乡镇”为由推诿。最终,法院判决县政府限期履行补偿安置职责。


另一个案例:(2021)新行终84号 引水渠系配套工程案


新疆某区政府的引水渠工程占用了村民的承包地,政府承诺补偿但一直不兑现。法院认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法定的公告和组织实施主体,虽然具体工作委托给镇政府,但区政府仍应依法履行补偿安置职责。法院判决政府支付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及利息。


结论: 如果政府的排水泄洪是为了建设水库、渠道等水利设施,并且你的土地已经被纳入征地批复范围,那么政府必须依法给你补偿。你可以要求政府履行征收补偿职责,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情形二:属于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性质是“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迁建


这种情形在案例中最多,而且与“泄洪”关联最强。很多沿河、沿湖地区都划定了行蓄洪区。政府为了防洪安全,会组织居民搬迁。但法院普遍认为,这类项目不是行政征收,政府没有强制补偿职责。


真实案例:(2024)皖行终306号、(2023)皖04行初153号、(2023)皖04行初145号 淮河行蓄洪区迁建系列案


安徽淮河行蓄洪区启动居民迁建项目,村民的房屋被纳入搬迁范围。村民认为这等于征收,要求政府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但法院经过审理,给出了明确的定性:


定性: 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工作依据国家政策和地方文件实施,性质为“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逐步实施”,不具有强制性,不属于行政征收行为。


职责: 既然不是征收,行政机关对未自愿搬迁的居民不具有法定的强制安置补偿职责。


结果: 村民没有选择自愿搬迁,也没有和政府签订迁建协议,要求政府履行征收补偿职责缺乏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驳回了村民的诉讼请求。


启示: 如果你家的土地房屋位于法定的行蓄洪区内,政府为了安全组织的搬迁,通常不被视为“征收”。你不能强迫政府按征收标准给你补偿,只能依据政策,在自愿基础上签订迁建协议。如果不愿意搬,政府也不能强拆,但你也拿不到补偿。


情形三:政府行为违法或构成行政侵权(行政赔偿)


如果政府的排水泄洪行为既不是合法的征收,也不是政策性的迁建,而是没有任何合法依据,或者程序严重违法,那就属于行政侵权。这时候,你不能再要求“征收补偿”,而应该要求“行政赔偿”。

注意区别: 此种情形下起诉的是“行政赔偿”,而不是“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两者不能混淆。


二、三种情况,三种不同的维权路径


搞清楚性质之后,你就可以选择正确的救济途径了。


路径一:属于征收项目 → 申请履行补偿职责


操作步骤:


先书面申请:向县政府邮寄《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申请书》,要求其依法作出补偿决定。最好用EMS,保留好邮寄凭证。


等两个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行政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答复。


不答复就起诉:如果政府不予答复或明确拒绝,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政府履行补偿职责。


参考案例:(2023)川14行初46号


村民徐某向县政府邮寄履职申请,县政府两个月没答复。法院判决确认其不答复行为违法,并责令限期履行补偿安置职责。这个案例完美展示了“先申请、后诉讼”的标准流程。


路径二:属于行蓄洪区迁建 → 依据政策申请补偿


如果你家确实位于法定的行蓄洪区内,政府是为了防汛安全组织搬迁,那就要走《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规定的渠道。这类补偿标准通常低于征收,主要针对农作物、住房等直接损失。


注意: 如果你不愿意搬,政府不能强拆,但你也无法强迫政府按征收标准给你补偿。这类案件法院普遍不支持村民的征收补偿诉求。


路径三:属于违法行政侵权 → 申请行政赔偿


如果你能证明政府的排水行为没有任何合法征地手续,或者程序严重违法,那就要走行政赔偿的路。


先确认违法:起诉要求法院确认政府的排水行为(或强拆行为)违法。


再申请赔偿:确认违法后,再向政府申请国家赔偿。赔偿标准一般参照征收补偿标准(赔偿不低于补偿)。


注意: 行政赔偿有严格的时效限制,一般是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


盛廷律师维权总结:一步一步来,别走错路


1. 查清背景:政府排水到底是为了建设水库、行蓄洪区迁建,还是违法侵权?这是定性关键。


2. 选对路子:征收补偿、蓄滞洪区补偿、行政赔偿,三条路不能混着走。


3. 先书面申请:不要直接起诉,先给县政府寄申请书,留好证据。政府两个月不答复,再起诉。


4. 找律师评估:这类案件事实复杂,建议带着材料找专业律师分析。 


政府排水淹地,不一定都能拿到补偿,但一定都有说理的地方。关键是找准法律依据,走对程序。

 

盛廷律所咨询联系方式400-0083455.jpg



如果您有征地拆迁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解决:

【点击一对一咨询解答


盛廷律师事务所官方联系电话:400-008-3455(征地拆迁等法律问题解答)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专注征地拆迁法律服务19年,代理案件遍布全国。


评论拆迁律师讲:承包地和房屋被政府排水泄洪淹了,能要补偿吗?盛廷律师结合真实案例说清楚
最新评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