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费是土地征收过程中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其中青苗主要是指被征收土地上的未成熟农作物以及苗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青苗补偿费用,那么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一、青苗补偿标准,都是怎么做出来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第四款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由于各地的青苗补偿标准存在一定差异,但都需要向被征收地区进行公告,我们可以通过查阅被征收地区的补偿标准公告来了解相关信息。在此我们以广西上林县发布的《关于征求<<上林县集体土地上征收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例,了解青苗补偿基本情况。
在青苗费补偿的具体标准方面,广西上林县将青苗补偿分为九个类型,并具体规定了每种类型中涉及的青苗名称和规格,以及对应的具体青苗补偿费用。对于一般农作物、成片的林木果树类青苗,以亩为单位进行补偿。对零星的林木、果树、苗圃、乔木、灌木、花卉则是以株为单位进行补偿。整体而言,补偿费用与青苗本身的价值密切相关,价值越高的青苗,征收补偿的青苗费越高。

在青苗费补偿标准的征集方面,上林县的这份通知中也明确规定了征集的时间期限,若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存在异议,可以在期间内以书面方式向上林县相关部门提出。
二、什么情况下,没有青苗补偿?
合法的征收拆迁中,被征收人理应获得公平合理的青苗补偿费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则无法获得法律保障。实际征收中,一些被征收人通过抢栽抢种来获得更多青苗补偿费,这样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也无法获得青苗费。
如何判断抢栽抢种?
抢栽抢种是指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后,为了获得更多青苗补偿费,在拟征收土地上种植的行为。在实践中,以土地征收公告发布的日期为界,在此之前栽种的青苗可以依法获得补偿,在此之后栽种的青苗则无法获得补偿。在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后种植青苗的行为不仅无法得到补偿,做出抢栽抢种的民众还可能构成犯罪。
相关案例: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黔01刑终238号】
被告方二人为了骗取青苗征收费,在征收方进行征收公告后,抢栽抢种了大量贵重苗木。其中,被告周某达欲诈骗金额为XXX万余元,代某刚诈骗金额为XXX万元,均属数额特别巨大,二人的行为也均已构成诈骗罪。经过二审判决,周某达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代某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二人的大量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不仅没有获得“丰厚的回报”,反而偷鸡不成蚀把米,获得刑事处罚之外,还需要缴纳罚金。广大被征收人当引以为戒,切勿被利益蒙蔽双眼,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盛廷律师普法总结】
地征收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的青苗补偿标准可以通过当地征收公告进行了解。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前栽种的青苗均能依法获得相应补偿,但在公告之后抢栽抢种的青苗则不能得到补偿,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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