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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遇到强拆怎么办?强拆实录:到底是谁拆了我的房子?
已被浏览2061次 作者:苗露宁 更新时间: 2019/04/12
关键词 强拆违法

2016年4月28日上午十点,家住河南省新密市某街道的张某正下夜班在家中休息,妻子和岳母在厨房中准备午饭,突然门外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的声音有远而近,正在休息的张某被这刺耳的声音吵醒,正要出去看看是怎么回事,突然院门被人从外强行推开,一伙身穿迷彩服的人闯了进来,不由分说将张某和张某的妻子岳母强行带出了房屋。


被身穿迷彩服的人强行架出的张某在门外看到了邻居马某、赵某、刘某、王某等4户也同样被强行带出了自家的院落。张某这才意识到这次是遇到了非法强拆!


事情发生后,张某等5户去办事处找负责拆迁的人理论,但是办事处的人说不是他们拆的,是当地村委会干的,为了把事情搞明白,张某等人又找到了当地的村委会,村干部更是不承认是他们拆的,说这是市政府为了修路拆的,跟他们没关系,要找的话去找街道办事处解决,张某等5户又去了市政府信访办,没想到对方又把球踢回了街道办事处。就这样没人站出来承认强拆了张某等人的房子。

 

解决过程:


原来早在2016年初,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找上门来,告诉他们5户,他们房屋所在的位置要修路,要征收他们的房子。张某等5户心想如果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征收我们就配合,但是拆迁方也需要有相关的征收文件,履行正规的程序。于是张某等人向街道办事处索要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但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就是不给,并威胁说如果不同意就强拆。


因为张某等5户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因此2016年3月,街道办事处找了A评估公司给张某等的房子做了评估,但是一直不给他们评估报告。张某觉得这里面有蹊跷,于是和另外四家协商共同委托了B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了评估,每家房屋及所占土地、附属物的价值都在80万元左右。


张某等5户拿着B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准备去找街道协商时,没想到街道的人先来了,他们拿着一张所谓的评估结果来告知张某等5户,每户补偿的标准最多的是马某30万,最少的赵某23万。张某家才补偿了28万。这个补偿价格在当地连二手房都买不起,何况张某等5户现在住的是独门独院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张某等5户坚决不同意这个补偿价格,要街道拿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来。街道的工作人员临走时甩出了一句:你们等着吧!


随着周围很多邻居无法忍受街道办事处的逼迁手段,纷纷选择签协议搬走,到最后只剩下了无处可去的张某等5户。但是被强拆的厄运还是降临了。


张某的妻子是个精细的人,她趁着强拆人员不备,偷偷的拿出手机将强拆的过程全程录像,还拍了几张指挥人员的特写照片,这也为以后的庭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老百姓遇到强拆怎么办?


律师接案后,经过认真梳理发现本案有两个难点,


  • 第一是从来没有见到过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

  • 第二,无法准确的界定出谁是强拆的责任主体。


针对这两个难点,律师马上想出了对策。


  • 首先,向新密市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因为张某等5户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只有市县级的政府才能做出征收决定,因此新密市政府作为征收主体,是政府信息制作保存的单位有义务进行公开。但新密市政府在信息公开的回复中称,张某等5户所在地有市政府主导的修路的项目正在进行但是没有进行征收,更没有补偿安置方案。


  • 针对这一情况于是我们又启动了新的程序,将新密市公安局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新密市公安局不履行保护原告财产权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张某等5户在被非法强拆时,拨打了110报警,警察当时就在现场但是却没有任何的阻拦。公关机关给出的解释是这是政府行为,公安机关无权插手。

    面对公安机关的不作为和不负责任的解释,张某等有些心灰意冷,但律师却要从公安机关身上找到突破口,就在开庭前,新密市公安局找到张某等希望他们撤诉,说如果撤诉将让街道出一份情况说明,证明市政府在进行征收。这就是等待了许久的突破口。张某等5户拿到街道办事处的情况说明后撤回了对公安机关的起诉,因为有了这份情况说明,我们将真正的非法强拆主体告上法庭。


  • 2017年6月1日,在郑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新密市政府、街道办事处百般狡辩说张某等5人的房子不是他们强拆的,是村委会干的。但是盛廷的律师拿出了那份街道办事处的情况说明,并又当庭向法庭提交了强拆时拍摄的现场照片和视频。面对着这些有利证据,市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委托代理人又改口称是他们拆的,但是是在合法的征收后拆除的,不是非法强拆。

    中院的法官面对拆迁方人员的狡辩,也感到愤怒了,一直在质问:既然是征收,那么请你们出示征收的手续。拆迁方代理人又说这是双方的协议征收,不存在征收的手续。面对着这种苍白无力,毫无法律依据的说辞,法官也彻底无语了,在听完我方最后的陈述后休庭等待判决。


2017年7月底,张某等5户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一审法院确认了新密市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强拆行为违法。面对着这份判决,张某的岳母老泪纵横,这一年来的屈辱和艰辛让这5家人失去了太多。


律师感受:


政府组织实施征地拆迁的根本目的是大力发展经济、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但不合理的补偿将导致被征收人生活难以为继,这违背了房屋征拆的根本目的!


保障被征拆人“生活水准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是我国征拆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我们认为,经济要发展,绝非以牺牲被征拆公民权益的方式发展,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要保护,但也绝非以阻碍经济建设为代价来保护。取得二者之间的平衡,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提示信息:

  1. 老百姓遇到强拆时不要惊慌、不要与拆迁房发生肢体冲突,一定要拨打110报警,留下报警记录,一定要拍照录像留作证据;


  2. 遇到强拆时,最好找专业拆迁律师来解决,因为拆迁律师知道该怎么做;


  3. 强拆类案件,在起诉前一定要确定好谁是强拆的主体,谁是被告,否则弄错被告会被法院驳回起诉;


  4. 公安机关不能介入到拆迁中是指公安机关不能参与政府的强拆,在人民群众的房屋遇到强拆时,公安机关必须要履行自己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否则就是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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