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肉近期价格猛涨,有的地方几乎涨到30多块钱一斤。除了受到猪瘟的影响外,众多养猪场因为处于“禁养区”,一夜之间被关停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为稳定生猪生产,增强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提出了相关措施,其中“规范禁养区划定与管理”要求:
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禁养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
各地区要深入开展自查,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的禁养区立即进行调整。对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搬迁的规模养猪场(户),地方政府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各省(区、市)要于2019年10月底前将自查结果及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情况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备核。
提出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各地区要遵循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客观要求,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合理安排新增生猪养殖用地。
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生猪生产,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支持政策措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也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55号文件的出现似乎是对以上文件的高层支持,也是对养殖户的法律保护。同时,9月6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视频会,进一步明确重申了55号文件的精神。
那么55号文件到底有哪些条款是养殖户可以用来直接保护自己的法律依据。
一、 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
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此条规定严格对“禁养区”的法律依据做了限制,除了高阶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之外,其他任何文件划定的“禁养区”都是违法的;
二、 成立专门工作组,组织开展排查
对于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由,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养猪业发展或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需一并排查。对于以保护环境为由被违法封停的养猪场,养殖户可以找专门小组反映情况,要求政府部门合法合规进行工作;
三、 立即整改超划情形
有关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超划禁养区的问题将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强化监督范畴,并适时开展专项行动;
四、针对养殖户给予合理安置帮扶
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的过渡期,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养殖场户,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加强对养殖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与帮扶;
五、 严禁搞“一刀切”
严禁以“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以清理代替治理”等简单粗暴行为和敷衍应对做法。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作为养殖户,养殖场是最主要的经济来源,那么如何才能有效保护好自己的养殖场呢?首先要熟悉国家法律和政策,合法合规养殖,其次也要懂得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到不卑不亢,科学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