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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拆迁不受行政法制约,签了别后悔
已被浏览1426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0/05/21
关键词 协议拆迁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协议拆迁和征地拆迁等问题,两者都与拆迁相关并且两种拆迁都有其相应的流程,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行。


那么协议拆迁与征地拆迁有什么区别呢?


协议拆迁不受行政法制约,签了别后悔


定义不同


协议拆迁,顾名思义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拆迁意愿,即拆迁方是除了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外的普通民事主体,通过与被拆迁方订立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其房屋拆迁的情形。与相关部门主导的拆迁相对应,协议拆迁不具有强制性。


征地拆迁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的系列法律行为。


主体不同


协议拆迁往往是民事主体,征地拆迁一般是政府的征收部门。


目的不同


协议拆迁,往往是为了商业利益,征地拆迁中拆迁协议的签订一般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违约责任不同


协议拆迁中,双方若不履行协议,往往承担民事责任;而征地拆迁中,往往涉及到行政责任,比如国家赔偿。


协议拆迁合不合法?



征收,一定是国家行为,由政府主导并负责,城市和农村皆是如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需要具有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还需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需要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这时,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在拆迁时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


因此,征收房屋或者土地是为了社会建设所实施的行为,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都需要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


由于协议拆迁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名义的征收,所以其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


注意事项:



协议拆迁主体是一般民事主体,不受行政法规的限制,有很大的灵活性。


协议拆迁只要双方就拆迁达成一致就可以,没有太多繁杂程序,为拆迁方节约了时间和成本,反之对被拆迁方来说,少了各种繁琐程序的保护,自己的利益不仅可能落不到实处反而会遭到对方任意践踏,最终得不偿失。


其实协议拆迁最大的优势就是“协议”,没有协议就不可以强拆,因此作为被拆迁人如果你是协议拆迁,就得多注意以下几点:


  1. 如果对拆迁补偿款不满意千万不要签字;


  2. 遇到拆迁方让你搬迁或者侵犯你合法权益时,首先保护好自己人身安全,然后报警走法律程序;


  3. 请专业拆迁律师介入。


总之,协议拆迁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最好不要轻易同意协议拆迁。


协议拆迁和拆迁协议是不一样的,两者主要的区别包括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适用范围不同、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可以给我们拨打电话。


撰稿|刘华清

审稿|尚晓娟

编辑|马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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