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关键词
集体资产保护、增减挂钩、合村并居
本案焦点问题
村里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让村民拆迁和进行安置,但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本案代理律师
马娜律师团队
擅长领域:征地拆迁、房地产业务
近几年,山东省聊城市的谢集村一直在进行新农村建设。惠民的好事,村民们积极拥护。
但是2020年初,印在红色纸上的《致谢集村群众的一封信》打破了村民生活的平静:
“我们村必须在2020年2月底全部完成拆迁,3月底完成复垦……”
马上就要过年了,村里推进拆迁的力度却骤然加大?
“安置楼还没建好,就急着拆房子,补助这么少,我们拖家带口上哪住?”
包括谢先生等5户在内的谢集村村民们,在对未来的担忧中,迎来了2020年的春节。
点击视频,律师讲解案情
一、春节前一月,不平静
2020年的春节是1月25日。在春节前不到一个月,印在一张红色纸上的《致谢集村群众的一封信》在谢集村还没签协议、还没搬迁的100多户村民中掀起了波澜。
信上说“2020年2月底全部完成拆迁,3月底完成复垦”,让村民们尽快签订协议完成搬迁,年前搬迁有奖励,年后搬迁无奖励。
眼看着要过年,拆迁的强度却突然加大,用村民的话说是——
“年前的时候拆迁,形势很严重。想办法让你签协议,签了协议第二天房子就给拆了……”村民谢先生说,“协议也不是不想签,关键是补偿不合理,一处宅子就赔偿个三五万块钱,安置房还要自己出上十多万来买!”
没错,谢集村的拆迁安置政策是:拆除村民房屋,给予部分货币补偿,村里新建安置楼,让村民们垫补一些费用,自己购买楼房,村镇的银行为村民提供贷款。
而让村民们感觉不公平的是,隔壁村的拆迁,是直接给安置房,不需要村民出钱买。
拆迁工作人员聚集多人上村民家里,挨家挨户做劝说工作。在村里施加的压力之下,
一些有能力购买房屋的村民,尽管不想搬迁,还是迫于种种顾虑松动妥协,赶在过年前签订了协议、拆除了房屋。
还有一部分村民是发自内心地不愿意搬迁,原因有很多:
不想上楼,种地不方便,农具没地方放;
祖孙三代都住在这个宅基地上,一家子人住一个院子,方便;
虽在外务工,但农村老家是不能舍弃的根基;
在县城做点小本生意养家糊口,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买房;
安置房还没有建好,房子拆了没有地方住……
这部分村民此前一直没有签订协议,直到2020年1月收到了这封致村民的信。全村2月底要拆完,3月底要完成复垦,村民们感受到了进一步的危机,担心房屋可能遭遇强拆。
不是不拥护政策,不是不配合工作,而是不合理的补偿安置方案,终究让人意难平。
村民们该怎么办?
拆迁协议书上签下的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名字,改变的却是一大家子人未来每一天的生活。能不慎重吗?
二、增减挂钩项目,被发现
春节一天天临近,谢先生的邻居们在劝说下陆陆续续签了约、拆了房。
越逼近村里告知的时间节点,谢先生越感到心里不踏实,终于一个电话联系到盛廷律师(电话:010-86395993),咨询自己面临的情况该怎么办?
接受谢先生的咨询和邀请后,盛廷律师从北京前往山东当地了解情况,才发现当地进行的是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村民们很多其实并不清楚村里的拆迁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只知道是在进行“新农村建设”。
什么是土地增减挂钩?
土地增减挂钩,意思是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将要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拆旧区)和要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建新区),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
比如,进行新农村建设、拆迁的谢集村复垦为耕地;城镇周边耕地建新区(同谢集村建设用地面积),这就是一个建新拆旧项目区。当地所进行的就是土地增减挂钩项目。
增减挂钩有何意义?
通过这样的建新和拆旧,能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集约利用建设用地,让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
土地增减挂钩主要几个环节?
是拆迁和安置。拆除拆旧区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对农民进行补偿,建设安置点。
是农村土地复垦。把拆旧区的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
是农转用和土地转让。拆旧后节余的土地指标在建新区落地,增加城镇建设的土地供应。
谢集村所进行的拆迁,是经县政府批复,报省、市批准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土地增减挂钩,是山东省政府提出“乡村振兴”“合村并点”,实现“万人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
既然是正规合法的项目,为何会出现补偿不合理的情况?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虽不同于一般的征收拆迁项目,但也是有相应的法律政策规定来予以规范的。
在国家层面,有自然资源部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在地方层面,有《山东省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报批管理办法》。
地方政府进行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建设,是有惠于民的好事。土地使用权事关农村村民的基本生存利益和重大经济利益,如果拆迁工作人员在实施过程中违法违规,村民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2020年1月19日,谢先生联合其他4户村民,正式委托盛廷律师介入维权,案件由马娜律师团队承办。谢先生说,希望保住房屋不被拆除,如果实在要拆除,希望获得房屋的安置,不需要另外再花钱购买。
此时,距离春节仅剩一周。
三、复垦完成指标,不拆了!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也是有一个完整的流程的,要做增减挂钩相应的安置补偿方案,相应的报批手续材料,跟集体土地征收有一些相似的征地程序。”
“但是这个案子很奇怪的是,”团队钟常鸣说,“拆迁部门没有给任何安置补偿方案,就给村民发了一封信,搞得很多村民莫名其妙,不清楚怎么回事。而拆迁工作人员上门做工作,就是按信上的补偿标准去做,让村民贷款买房。签了协议的,房子很快就拆了,但是安置房并没有全部建好,导致一些村民没有地方住。”
经过调查取证,盛廷律师分析,谢集村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过程中,确实存在涉嫌违法之处:
如村民知情权、
参与权均没有保障、
批复程序不合法等。
针对这些问题,团队展开了申请信息公开和申请行政复议的工作,同时对当事人谢先生等5户村民遇到的各种情况进行帮助和指导。
从律师介入到结案,时间不到半年,谢先生等5户村民遇到了不少的情况,比如,遭遇断水、断电、挖路等。
“遇到这些情况,当事人都和我们保持了紧密的联系。我们会告诉他们有哪些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指导他们如何应对和解决,指导他们一步一步去和拆迁部门沟通。”团队钟常鸣说:“每一次遇到拆迁部门作劝说工作,当事人其实都面临了不小的压力,他们也都会给我们反馈,我们会及时给他们疏导,并提供相应的应对方案。”
当拆迁工作人员数次到村民家中做工作时,“怎样谈判”是谢先生等5户村民当时非常迫切的问题。在这方面,律师指导谢先生可以这样表达自己的诉求:
首先,拆迁工作人员上门,积极主动跟他们谈,谈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并且要注意的是,谈判双方地位是一样的,平等协商,不用害怕和担心,有要求可以提出;
其次,向工作人员表明,拥护拆迁工作,同时也希望拆迁部门能帮助解决安置补偿问题。之所以不同意签字,是因为没有地方安置,补偿不合理。根据法律规定,拆迁应当先补偿安置后拆迁,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最后,表示随时愿意与拆迁部门沟通,希望拆迁部门能体恤百姓的疾苦,依法依规地妥善解决安置补偿问题,让村民房子被拆除后还有地方住。
虽村里声称要“2月底全村完成拆迁”,但在这几个月中,律师的介入和指导,减缓了拆迁部门对谢先生等5户村民搬迁压力的施加,让当事人谢先生等担心的“强拆”没有发生,房屋得以保全。
很快,2020年6月,在行政复议程序还在进行中时,谢先生等5户村民收到镇政府的通知:因谢集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复垦指标已经完成,对谢先生等5户村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再进行拆迁工作。
如果不是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谢先生不知道自己能否扛到6个月后的现在——房屋免于拆迁;也许会像其他村民一样,迫于种种压力早早选择签字,背上后面几年还房贷的负担。
如今,谢先生等5户村民如愿以偿,保住了房屋!他们将在自己的宅院里继续生活,一切恢复到原来的平静。
后 记
结案后,当事人谢先生说:“现在拆迁队全部走了,不拆了。我看好像后续还会以另外的名义来推行其他的项目。如果到时候还要拆,我还希望能委托你们帮助维权!”
承办律师说:“5户当事人非常朴实,他们其实特别信任我们,委托期间,遇到不知如何处理的问题,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他们都会第一时间联系我们。这种信任关系的存在,让我们案件的承办更加顺畅。”
(案件来源:2020-035)
撰稿|胡拓颖
审稿|钟常鸣
编辑|马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