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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单位公房可以强行收回吗?中铁建公房拆迁住户是如何补偿?
已被浏览3133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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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8月18日,中国铁建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陈奋健于2020年8月16日不幸逝世。


陈奋健坠楼,是在国资委党委第二巡视组结束工作的第二天,对此引发了网友诸多猜测,中铁建新闻发言人刘树山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当聚光灯照过来,这样的一群人与中铁建相关的被拆迁人映入了人们的眼帘。


一、报警成了家常便饭,神经紧张的24号楼


每天早上9点至下午5点,戴着红袖章的大爷大妈坐在小板凳上,准时出现在人们视野中,炎炎夏日,拿着扇子也是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不明就里的人还以为他们是居委会的人,其实不然,他们都是中铁建福利房的住户,坐在这里是为了“守护家园”,以防拆迁队突袭。



住户别上“安全员”红袖套,每天在值班守楼(源自网络)


2016年,中铁建就曾贴出公告,拆迁24号楼,建经济适用房,整个24号楼都为之欢喜沸腾。


2018年5月,中铁建贴出新公告《关于腾退24号楼的通知》,人们等待有人上门谈补偿,等来的却是一次次的希望落空。


2019年1月21日,中铁建再次发通知,明确公示:“自行妥善安排后续租住生活事宜。”


由于中铁建要求住户无条件腾退,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局面。


看到楼下把守楼当职业的住户们,他们到底面临着什么?

  • 工作上职工遭到降薪降职,

  • 生活中撬门入户强行搬迁、封门阻止进入、撕掉楼层雨毡、停水断电等一系列强拆手段轮番上阵,住户们只能报警寻求庇护,在这里报警屡见不鲜。

    长期以来,住户们不敢走太远,一星期出门两次,范围在离家几百米的超市采购;

    发现有异常情况,还会通宵站岗,食不知味、夜不能寐,焦虑笼罩着这里所有的人,


就这样楼里很多住户,不堪压力,无条件腾退,最初这里70户,如今18户还在坚守。


  • 除此之外,这里的部分住户还站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原告就是中铁建,多达5次。虽然法院一次次驳回中铁建的诉求,可关于24号楼依然是僵局。


二、1/3楼体被拆除,历史遗留下的单位福利房


24号楼是一栋建于1965年的老楼,原是铁道兵机关的集体宿舍,经过30多年体制改革,目前为中铁建所有。


2019年12月19日,24号楼东边的楼房被拆除。24号楼剩余的住户站在楼门前,看着吊车的铲子伸向五层楼顶,齐齐地砍下来,三分之一的楼房重重地倒塌到地面。


这里的住户,很多人出生、长大都在这栋楼里,对它的感情很深,如今空空荡荡的院落,周围的垃圾和家具零散一地,更添几分凄凉。


24号楼东边1/3的楼体已被拆除,断裂处露着钢筋和碎石(源自网络)


三、公房拆迁,有补偿吗?


24号楼产权在中铁建,属于自管公房,作为单位福利分配给住户,1998年我国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如今面临拆迁,中铁建要求住户们无条件腾退,住户要求补偿合理吗?


公房承租人当然享有权利。


  1. 根据我国的公房承租制度。

    公房承租不同于一般租赁关系,承租人实际对单位产权房享有以低于市场价格占用、使用的权利,有一定福利性质,完全不同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实质上拥有很多近似于产权人的权利,其权利性质具有一定的物权属性。


  2. 根据地方政策、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

    例如近日上海高院发布了最新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民事纠纷研讨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纪要》中就列举了有关城镇公有住房征收补偿利益分割问题。


  3. 强拆不得。

    征收方拆除房屋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获取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并在强拆前的合理期限内依法公告。


福利房拆迁,很多人可能觉得租的房子还回去就好了,其实这里有着诸多历史痕迹,无论怎样,都要保障百姓有所居才好。


本文图片源自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撰稿|苗盼盼

审稿|岳纲举

编辑|马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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