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除有补偿吗?与正常的征收拆迁补偿有差距吗?违建拆除补偿多少合适?在日常的咨询中,我们总能听到这样的问题。今天,我们给大家讲清楚这个问题。
其实关于违建和违建的拆除,我们不止一次地在微信公众号、快手等渠道进行过讲解,因此关于什么是违建、违建的拆除程序,本文不再详细讲解,感兴趣的粉丝可以去搜索以前的文章了解详情。
今天,我们只讲违建拆除的补偿问题。所有的问题,都建立在您的房子或者附属设施是“违建”的前提下。
到底什么是违建?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的规定:
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过期的临时建筑。
违建拆除的两种情况
首先,是正常的违建拆除。
一般来说,如果您周边不存在或者在近几年内没有征收拆迁的计划,政府部门对您家或者周围违建实施拆除,这种情况下大概率是没有补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而且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确定是违建,其强拆由行政机关实施,会责令违法当事人在15日内自行拆除,而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那么行政机关将依程序处理,直至强制拆除,拆迁违法建筑费用一般由被拆迁人承担。
当然,行政机关拆违的前提是要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建做出认定,包括立案、调查、审查、听证、告知、催告、做出强拆决定、拆除公告直至最后的实施,一个程序也不能少。
这期间您有权要求听证、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多种救济方式。
其次,征收中的违建拆除。
如果说您家正在进行拆迁,或者是有拆迁的预期,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下的违建拆除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并且尽可能争取获得相应的补偿。
在征收拆迁中,有些征收机关为了提高征收拆迁的效率,常常“以拆违代拆迁”,扩大违建的认定范围,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获得赔偿。
实践中,以拆违代拆迁中,行政机关在认定违建和拆除违建的程序方面基本都有瑕疵,只要您抓住这些程序上的瑕疵进行维权,其认定违建的行为就会被确认违法,以拆违的方式推进拆迁就不太可能。
如果要走正常的强拆程序,必须有法院裁定才可以进行强拆。
温馨提示
(1)对于房屋被作为违建强拆,诉讼时效是6个月。在被认定为违建以后,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不服的,要在接到该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在实施拆除违建之前,需要做公告。如果被拆迁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司法审查终结前,不能强拆涉案房屋。
最后,如果在违建拆除中有疑问,最好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不管涉及违建,还是遇到征地拆迁,最好不要自行拆除涉案房屋。如果你自己拆了,以后很难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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